达摩禅与二、三祖的疑案

禅宗起源于印度,发扬在中国。因此,常称中国是禅宗的宗祖国。但要讲到禅宗初期的发展史,疑案重重,真使人有迷离惝恍的感觉。属于禅宗创建史的疑案,便是释迦在灵山会上拈花示众,大家不得要领,只有他的大弟子摩诃迦叶尊者破颜微笑,因此而有“教外别传”的心法开始之第一疑案,向来便为宗门以外的学者所怀疑。其次,关于达摩大师东来的生卒年代,以及他的存殁去留等问题,也是一般学者所诤辩的疑案。再其次,便是二祖传法于三祖之间的公案,其中缺乏史料的证据。到了初唐之际,便有六祖慧能与神秀禅师南北两宗的争执问题,以及现代一般学者对于《六祖坛经》与神会(荷泽)之间的节外生枝的疑案等等,足够一般学者去游心妄想,搜罗考证。

其实,禅宗的本身,它与密宗有同源异脉的关系。如果禅宗的教授法,不走公开传法的路线,几乎也会成为另一密宗的派系。倘使我们对密宗的传承史料,也想一一加以一般学术性的考据,那就保证你穷尽毕生精力,也难找出它的确实结果。这个根本问题,倒不是他们不肯注重史料的关系,实在是他们的修养和见解,只重传道精神的信仰,早已薄视世俗的留芳与扬名的观念,因此而忽略这些史料的记载。禅宗在隋、唐以后,已经融入中国文化深厚的气息,对于历史和传统的观念,也和其他佛学的各宗派一样,注重“史迹”的记载,所以才形成唐、宋以后中国禅宗的风格。初唐以后中国的密宗(包括西藏的密宗),也才开始注重师授传承的历史资料。不过,密宗传承的资料,始终还是保持秘密的作风不公开。

二祖慧可与三祖僧璨

禅宗自达摩大师到三祖僧璨之间,正值南北朝的齐、梁变乱,以及北周武宗的灭佛灭僧的风暴中。他们不但先有避世高蹈的志向蕴存心中,同时又加上南北朝时代世风的紊乱,士风的颓丧,于是更加强他们“邦无道,危行言逊”的情操,因此“入山唯恐不深”,“逃名唯恐不彻”。虽然如此,如果从学术发展史的立场而言,在禅宗有关的史料中,对于二祖三祖之间传承事迹的记载,实在有很多矛盾与疏忽之处,确也耐人寻味。

自达摩大师将心法与衣钵传授二祖神光(慧可)以后,神光的事迹以及二祖传授三祖僧璨之间的史实,根据禅宗初期的史书《景德传灯录》与《五灯会元》等的记载,与唐代高僧道宣所著《续高僧传》的资料,其中出入之处,就大有问题。

《传灯录》记载二祖神光(慧可)的事迹云:

“大师继阐玄风,博求法嗣。至北齐天保二年(梁简文帝大宝二年,公元五五一年),有一居士,年逾四十,不言名氏,聿来设礼而问师曰:弟子身缠风恙,请和尚忏罪。师曰:将罪来与汝忏。居士良久云:觅罪不可得。师曰:我与汝忏罪竟。宜依佛法僧住。曰:今见和尚,已知是僧,未审何名佛法?师曰:是心是佛,是心是法。法佛无二,僧宝亦然。曰:今日始知罪性不在内,不在外,不在中间,如其心然,佛法无二也。大师深器之,即为剃发,云:是吾宝也,宜名僧璨。其年三月十八日于光福寺受具。自兹疾渐愈,执侍经二载,大师乃告曰:菩提达摩,远自竺乾以正法眼藏密付于吾,吾今授汝并达摩信衣,汝当守护,无令断绝。听吾偈曰:‘本来缘有地,因地种华生。本来无有种,华亦不曾生。’大师付衣法已,又曰:汝受吾教,宜处深山,未可行化,当有国难。璨曰:师既预知,愿垂示诲。师曰:非吾知也,斯乃达摩传般若多罗悬记云‘心中虽吉外头凶’是也。吾校年代,正在于兹,当谛思前言,勿罹世难。然吾亦有宿累,今要酬之,善去善行,俟时传付。”

新语云:我们读了上述的公案以后,便知三祖僧璨初向二祖神光求法的时候,也正同二祖向达摩大师求乞“安心”法门的故事一样,好像是同一模子的翻版。只是神光所求的目的,在于如何的“安心”,僧璨所求的目的,却是如何的忏罪,才能去掉缠身的风恙。一个是求“安心”,一个是求“安身”。但是当神光向达摩大师求乞“安心”的法门时,达摩却对他说:“将心来为汝安。”神光答说:“觅心了不可得。”达摩便说:“我与汝安心竟。”现在到了僧璨向神光求乞安身的法门时,神光也说:“将罪来与汝忏。”僧璨答说:“觅罪不可得。”神光便说:“我与汝忏罪竟,宜依佛法僧住。”岂非是依样画葫芦,简直像是纯出臆造似的。其实,此中大有文章,不可轻易放过。第一,心身是二是一?这是第一个问题。第二,“身缠风恙”,是身之病,根据佛学道理,病由业生,业由心造。再进一步来说,此身也由业识而来,而业识则由一心所造,如果真能转心去业,则亦当可回心转身了。这是第二个问题。关于以上所提出的两个问题,不想为大家画蛇添足地下注解,暂时留待诸位自己去寻答案,较为切实。

二祖晚年的混俗问题

现在我们再回转来研究禅宗的二祖神光(慧可),在悟道传法以后,他又如何地自去忏罪消业呢?

《传灯录》记载云:

“大师付嘱已,即于邺都随宜说法,一音演畅,四众归依,如是积三十四载。遂韬光混迹,变易仪相,或入诸酒肆,或过于屠门,或习街谈,或随厮役。人问之曰:师是道人,何故如是?师曰:我自调心,何关汝事。又于筦城县匡救寺三门下谈无上道,听者林会。时有辩和法师者,于寺中讲《涅槃经》,学徒闻师阐法,稍稍引去。辩和不胜其愤,兴谤于邑宰翟仲侃,仲侃惑其邪说,加师以非法。师怡然委顺。识真者谓之偿债。时年一百七岁。即隋文帝开皇十三年癸丑岁三月十六日也。后葬于磁州滏阳县东北七十里,唐德宗谥大祖禅师。”

新语云:根据以上的记载,我们从世俗的观念来说,二祖神光,由四十岁左右得法开悟以后,又在邺都(河南临漳县西)弘扬禅道达三十四年,应该已经到了七十多岁的高龄。而且“四众归依”,也可以说正是年高德劭了。何以在这样的年龄,这样的环境中,他又忽然“变易仪相”而还俗,有时候进酒店,有时候在屠门,还常到闹市街上,与一般下层社会的人去瞎混呢?难道他是动了凡心,真个要还俗了吗?可是有人问他:“师是道人,何故如此?”他又说:“我自调心,何关汝事?”那么,他在三十多年前,在达摩大师处所得的“安心”法门,仍然是靠不住了!经过了三十多年,此心仍不能安吗?不能安心,必须要到闹市、酒店、屠门,才能“安心”吗?由此,使人怀疑:禅宗真的是“言下顿悟”,“一悟便休”吗?悟后就不要起修吗?而修又修个什么呢?凡此种种,都是一个个很大的问题,实在值得探寻,不可随便忽略过去。

其次,二祖由三十多岁舍俗出家开始,到了七十多岁又去混俗和光,一混便混到了筦城(筦即管,管城今之河南郑县)。混混便混混,为什么到了一百多岁的人,还童心未泯,又在匡救寺的三门外讲什么“无上道”,硬要挡了当时在寺中讲经的辩和法师的财路呢?这又所为何来?难道说真的活得不耐烦,非要自寻死路不可吗?结果由此得罪了讲经的法师,因而被害。而记载上却轻轻松松地说:“怡然委顺,识真者谓之偿债。”那么,不识真而识假的,又叫他是什么呢?我想,一定都会叫他是“活该”,对吗?我们研究二祖的一生,由少年阶段的“志气不群,博涉诗书,尤精玄理”开始,一直看到他在青年阶段的出家,中年阶段的得法悟道,晚年阶段的还俗混混,老年阶段的受罪被害,真是一个充满个性的悲喜闹剧。他的一生,还的是什么债?玩的是什么把戏?处处充满了问题,处处值得参究。有人说:“剑树刀山为宝座,龙潭虎穴作禅床。道人活计原如此,劫火烧来也不忙。”恐怕这种情形,还不是他的境界。对吗?

有关二祖传记的疑案

道宣法师所著的《续高僧传》,关于二祖事迹的记载,便与《传灯录》大有出入。道宣法师的《续高僧传》,太过重视文藻,完全如南北朝末期的文体,几乎有言不及义之嫌,有失史传的核实和精要之处,实是一大遗憾。不过宣师距离梁、隋之际不远,所传所闻的不同,也正有补二祖神光的资料之不足。

如其传中有云:“时有道恒禅师,先有定学,匡宗邺下,徒侣千计。承可说法,情事无寄,谓是魔话。乃遣众中通明者,来殄可门。既至,闻法泰然心服,悲感盈怀,无心返告。恒又重唤,亦不闻命。相从多使,皆无返者。他日遇恒,恒曰:我用尔许功夫,开汝眼目,何因致此诸使。答曰:眼本自正,因师故邪耳!恒遂深恨,谤恼于可。货赇俗府,非理屠害。初无一恨,几其至死。恒众庆快,遂使了本者绝学浮华,谤黩者操刀自拟。始悟一音所演,欣布交怀。海迹蹄滢,浅深斯在。可乃俗容顺俗,时惠清猷,乍托吟谣,或因情事,澄伏恒抱,写剖烦芜。故正道远而难希,封滞近而易结,斯有由矣。遂流离邺卫,亟展寒温。道竟幽而且玄,故末绪率无荣嗣。”

又云:“时有林法师,在邺盛讲《胜鬘》,并制文义。每讲人聚,乃选通三部经者,得七百人,预在其席。又周灭法,与可同学,共护经像。初,达摩禅师以四卷《楞伽》授可曰:我观汉地,唯有此经,仁者依行,自得度世。可专附玄理,如前所陈。遭贼斫臂,以法御心,不觉痛苦,火烧斫处,血断帛裹,乞食如故,曾不告人。后林又被贼斫其臂,叫号通夕,可为治裹,乞食供林。林怪可手不便,怒之。可曰:饼食在前,何不可裹。林曰:我无臂也,可不知耶?可曰:我亦无臂,复何可怒。因相委问,方知有功。世云无臂林矣。每可说法竟曰:此经四世之后,变成名相,一何可悲。”

新语云:根据道宣法师所著《续高僧传》的记载,二祖的遭怨获罪,除了辩和法师的诬告,致其死命以外,还有一位道恒法师,也同样地为了妒嫉而害过他。究竟道恒、辩和,是否同为一人,或另有一事,都很难考证了。总之,二祖在当时遭嫉而致死的际遇,尤有过于达摩大师的惨痛。千古学术意见之争,尤甚于干戈战伐之毒。人究竟是为了什么呢?

此外宣师所记二祖与林法师的一段,好像说:二祖后来在乱世的变局中,又遭贼斫过膀子。那么,他除了在求法时,斫了一条膀子以外,后来再斫一次,岂不成为“两膀都无”的大师了吗?如果真正如此,而犹仍为弘扬禅道,尽其一生而孜孜不倦,这与“杀身成仁”的精神相较,又别有千秋,令人顶礼膜拜不已了。但很可惜,宣师的记载,语焉不详,又是一大憾事。也许二祖在当时的变乱中,又被贼斫伤了他的另一条臂,并未再被斫断。因此道宣法师的传述中,便写成“火烧斫处,血断帛裹,乞食如故”。这些地方,实在是舞文弄墨的短处,华辞害意,徒唤奈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