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心理与生理现状为自性功能发生的互变

阿难。汝虽先悟本觉妙明。性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而犹未明如是觉元。非和合生。及不和合。阿难。吾今复以前尘问汝。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。诸因缘性。而自疑惑。证菩提心和合起者。则汝今者妙净见精。为与明和。为与暗和。为与通和。为与塞和。若明和者。且汝观明。当明现前。何处杂见。见相可辨。杂何形像。若非见者。云何见明。若即见者。云何见见。必见圆满。何处和明。若明圆满。不合见和。见必异明。杂则失彼性明名字。杂失明性。和明非义。彼暗与通。及诸群塞。亦复如是。复次阿难。又汝今者妙净见精。为与明合。为与暗合。为与通合。为与塞合。若明合者。至于暗时。明相已灭。此见即不与诸暗合。云何见暗。若见暗时。不与暗合。与明合者。应非见明。既不见明。云何明合。了明非暗。彼暗与通。及诸群塞。亦复如是。

阿难白佛言。世尊。如我思惟。此妙觉元。与诸缘尘。及心念虑。非和合耶。佛言。汝今又言觉非和合。吾复问汝。此妙见精非和合者。为非明和。为非暗和。为非通和。为非塞和。若非明和。则见与明。必有边畔。汝且谛观。何处是明。何处是见。在见在明。自何为畔。阿难。若明际中必无见者。则不相及。自不知其明相所在。畔云何成。彼暗与通。及诸群塞。亦复如是。又妙见精。非和合者。为非明合。为非暗合。为非通合。为非塞合。若非明合。则见与明。性相乖角。如耳与明。了不相触。见且不知明相所在。云何甄明合非合理。彼暗与通。及诸群塞。亦复如是。

阿难。汝犹未明一切浮尘。诸幻化相。当处出生。随处灭尽。幻妄称相。其性真为妙觉明体。如是乃至五阴六入。从十二处。至十八界。因缘和合。虚妄有生。因缘别离虚妄名灭。殊不能知生灭去来本如来藏。常住妙明。不动周圆妙真如性。性真常中。求于去来迷悟生死。了无所得。

佛说:“你先前虽然解悟到本觉灵妙光明的自性,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又不是自然的本能。但是你还没有明白这个本觉根元,既不是和合自然界的各种现象所生,但又是和合自然界各种现象才能表现其作用。自然界的现象,不外明暗通塞四种境界。在这四种互相对待互为消长的现象当中,你能见的自性,究竟与哪一作用相和呢?如果与光明相和,当你看见光明在你眼前的时候,其间何处掺杂你能见的自性?倘若能见的自性有形相可以辨别,掺杂以后又变成哪种形相呢?若是没有能见的自性作用,怎样又可以看见光明呢?如果认为看见光明的就是自性,如何又可以见到这个能见的自性呢?倘若能见的自性本来圆满,那么,何处方与光明相和呢?如果说光明本自圆满,就不需要与能见的自性相和。若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有别,认为掺杂起来才发生看见光明的作用,在理论上,就失去自性与光明的意义。假若掺杂起来,便失去了光明与自性的意义,那么,所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相和,当然也不合理了。其他如黑暗,以及通塞,都是同样的道理。倘若认为自然界的和合才产生自性功能的作用,都是错误的。从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,从合的观点去研究,也同上面所讲的道理一样,不须辨别即知。”(自然界的一切现象,都是互相对待的。能见能知各种对待现象的自性,却是超然独立的。)

阿难说:“既然这样。如我思惟:这个灵妙正觉的本元,与一切外界现象,以及心思念虑的作用,不是和合的了?”佛说:“你现在又说能知能见的自性功能,与自然界现象不相和合,便又落于偏差。假若不相和合,看见光明的时候,这个能见的自性与光明,必然各有它的边际。你仔细研究,哪里是光明?哪里是能见自性的精灵?当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接触的时候,哪里是这两种边际的界限呢?如果光明的边际里,绝对没有能见自性的作用,当然各不相干,自然也不知道光明的现象在哪里,更不知道光明的边际。其他如黑暗,以及通塞,都同这个道理一样。从不和的观点来说是这样,从不合的观点去研究,假如能见的自性与光明根本不能相合,那么,能见的自性与光明就互相违背,各不相干,犹如耳朵与光明根本就各不相关一样。如果能见的自性尚且不知光明的现象在哪里,怎样可以辨别它与光明相合或不相合呢?所以也同上面所讲不和的道理是一样,不须辨别即知。”(自然界的万有物象,以及虚空,本能都有放射的功能。人们自身的精神,也具有放射的作用。自性能见能知和感觉的作用,与万象接触,自然发生感觉知觉的作用。如果二者不相和合,即不起作用。)

佛又说:“总之,你还不明了一切现象,都是自性本体上的浮尘光影。自然界一切现象的变幻形相,随时随地出现,也随时随地灭了(能量的互相变动,才有物理现状的形成。心理精神和能量互变,所以一切不定)。所有现象有形成与灭尽,都如幻变。这种幻妄变化的现象,形成自然界的形形色色。可是真心自性本体,仍然是灵妙光明,不随变幻而变化。人们心理生理的各种作用,如五阴(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)、六入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、十二处(上面所讲的六入与外界的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、法)、十八界(上面所讲的十二处和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识。)都是因缘和合,而生起的心理生理的虚妄现状。因缘分离,虚妄的现状就跟着消灭。殊不知生灭去来的作用,都是自性本体功能的现象显变。这个称为如来藏,或者真如的自性却永远住于灵妙光明、如如不动的本位。周遍圆满十方,在自性本体的真常当中,求其去来生死与迷悟,也都是时间空间里的变幻现象,其实在自性本体上,根本了无所得。”

阿难。云何五阴[1]。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以清净目。观晴明空。唯一晴虚。迥(音炯,旷也)无所有。其人无故。不动目睛。瞪以发劳。则于虚空。别见狂华。复有一切狂乱非相。色阴[2]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是诸狂华。非从空来。非从目出。如是阿难。若空来者。既从空来。还从空入。若有出入。即非虚空。空若非空。自不容其华相起灭。如阿难体。不容阿难。若目出者。既从目出。还从目入。即此华性从目出故。当合有见。若有见者。去既华空。旋合见眼。若无见者。出既翳(音壹,障也)空。旋当翳眼。又见华时。目应无翳。云何晴空。号清明眼。是故当知色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手足宴安。百骸调适。忽如忘生。性无违顺。其人无故。以二手掌。于空相摩。于二手中。妄生涩滑冷热诸相。受阴[3]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是诸幻触。不从空来。不从掌出。如是阿难。若空来者。既能触掌。何不触身。不应虚空。选择来触。若从掌出。应非待合。又掌出故。合则掌知。离则触入。臂腕骨髓。应亦觉知入时踪迹。必有觉心。知出知入。自有一物身中往来。何待合知。要名为触。是故当知。受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谈说酢(同醋)梅。口中水出。思蹋(音榻,足践也)悬崖。足心酸涩。想阴[4]当知。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酢说。不从梅生。非从口入。如是阿难。若梅生者。梅合自谈。何待人说。若从口入。自合口闻。何须待耳。若独耳闻。此水何不耳中而出。想蹋悬崖。与说相类。是故当知。想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瀑(音仆,悬水也)流。波浪相续。前际后际。不相逾越。行阴[5]当知。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流性。不因空生。不因水有。亦非水性。非离空水。如是阿难。若因空生。则诸十方无尽虚空。成无尽流。世界自然俱受沦溺。若因水有。则此瀑流性应非水。有所有相。今应现在。若即水性。则澄清时。应非水体。若离空水。空非有外。水外无流。是故当知。行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取频伽瓶[6]。塞其两孔。满中擎空。千里远行。用饷他国。识阴[7]当知亦复如是。阿难。如是虚空。非彼方来。非此方入。如是阿难。若彼方来。则本瓶中既贮空去。于本瓶地。应少虚空。若此方入。开孔倒瓶。应见空出。是故当知。识阴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(卷二终)

心理与生理的五阴作用经验的分析

佛说:“何以见得五阴[8](又名五蕴),即心理与生理的本能,都是真如[9]自性的本体功能?”

“(一)色阴[10]:譬如有人,用清净的眼睛,去观看明朗的天空,自然晴空一片,渺无一物。假如这个人,始终不动的向空瞪视,眼神经便发生疲劳的变态,便会看见虚空中幻影的光华,或者其他种种不平常的景象。你要知道眼前身心所生与自然界色阴的现象,也同样是自性本体功能的变态。这种虚空中的幻象光华,既不是来自虚空,也不是出自眼睛。假若是来自虚空,当然应该还入于虚空。可是虚空若有了出入,就不成为虚空了。虚空既不成其为虚空,自然不容许有幻觉光华的起灭。犹如你的身体,不能再容纳另一个阿难一样。如果幻象的光华,是从眼睛而出,当然也应该还入于眼睛。既然光华出自眼睛,自己当然可以看见光华的出处。假若光华是可以见到的,光华出去,眼内自然清清净净,应该也可以转而见到自己眼睛的肉质形状。如果光华的存在,是不可见的,出去既然遮蔽虚空,回来应当也遮蔽眼目。再说:当眼睛看得见光华的时候,它当然是没有受到遮蔽。何以又必须要晴朗的虚空,才能现出眼睛的清净与不清净呢?所以应当知道身心交感发生的色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二)受阴[11]:譬如有人,手足没有病,四肢百骸都很舒适,并不记得身体的存在,根本没有违顺的感觉。假若这个人用两只手掌,自己互相摩擦,心里便会发生涩滑或冷热的感觉。生理交感的受阴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这种感受现象,既不来自虚空,也不出自手掌。假若是来自虚空,它既能使手掌有所感触,身上其他部分又何以不能同时感触呢?难道虚空会选择感觉的处所?如果这种感触出自手掌,应该不靠摩擦便已具有。再说感觉如从手掌心里发生,两手合拢摩擦,掌心才知道有感受,那两手离开摩擦作用,感觉应该钻回身内。那么,臂、腕、骨髓等部分,应该也同时知道感受钻回的情形。如果另外还有一个知觉的心,可以知道感受作用的出入,这个知觉,自然是另外一个东西,在身中往来。更何须等到两手合拢摩擦以后,才会知道这一个感触呢?所以应当知道生理感觉的受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三)想阴[12]:譬如有人,谈说酸梅的味道,嘴里就会流出口涎。想到脚踏悬崖,足心就会发生酸涩的感觉。想阴的思想变化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例如说到酸梅,嘴里就流涎。这种酸涎,既不从酸梅流出,也不是无故从嘴里流出。假若是从酸梅生出,梅子应该自会说酸,何必要人来说。如果嘴里听到酸梅便会流出酸性的津液,嘴巴应该自听,何必要等到耳朵发生听觉,嘴里才流出涎来呢?如果是耳朵听到,酸涎就会流出,那么这种酸涎,为什么不从耳朵内流出来呢?又如想到脚踏悬崖,足心就会酸涩,也和嘴流酸涎的道理一样。所以应当知道想阴的知觉、感觉、幻觉、错觉等等心理思想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四)行阴[13]:譬如一股暴流的水,波浪一个一个互相连续。前面的波浪与后面波浪,连续不断,并不超越。从表面看去,确是一股强有力的暴流。身心本能活动的行阴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水的动力流性,不从虚空而生,也不是水自身具有,更不是水性一定要流。但是又离不开空间与流水作用。假若水流从虚空而生,那么,十方无尽的虚空,都成为无尽的流水,世界自然都会受到沉沦。如果这个流性是水自身所具有的,那么,它应该另有一种性能,不属于水而单独存在,别有形相,清楚地在那里。如果这个流性就是水性,那么,静止不动的时候,应该不是水的自体了。假若暴流的形成,是离开虚空与水的自性,另外别有一种动能,可是事实上,虚空以外,更没有虚空可得,水流以外,更没有水流存在。所以当知身心本能活动的行阴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五)识阴[14]:譬如有人,拿一个宝贵的瓶子,塞住两头的孔穴,里面装满了空气,带去千里以外的国土。精神生命的识阴活动作用,也同是这个道理。瓶子里的虚空,既不是从那一处空间而来,也不是从这一处空间而入。假若是从那一处的空间装进了虚空,那么,这个原有的瓶子,既然带着这一处的虚空离去,在原有的地点,应该少了一瓶虚空。如果瓶子里的虚空,在到达目的地时,倾入空间,那么,打开瓶孔,倾倒的一刹那,应该可以看见瓶里的虚空倒出。(人生精神生命活动的作用,犹如空瓶状况。身体中间,除了生理的各种机能以外,并无一个精神的实质。只是自性真空功能所生的识阴,在支使身心内外的活动。)所以当知识阴所生精神意识的生命活动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(以上《楞严经》第二卷竟)

复次阿难。云何六入[15]。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阿难。即彼目睛瞪发劳者。兼目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[16]。因于明暗二种妄尘。发见居中。吸此尘象。名为见性。此见离彼明暗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是见。非明暗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明来。暗即随灭。应非见暗。若从暗来。明即随灭。应无见明。若从根生。必无明暗。如是见精。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。前瞩尘象。归当见根。又空自观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眼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以两手指急塞其耳。耳根劳故。头中作声。兼耳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动静二种妄尘。发闻居中。吸此尘象。名听闻性。此闻离彼动静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是闻。非动静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静来。动即随灭。应非闻动。若从动来。静即随灭。应无觉静。若从根生。必无动静。如是闻体。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。有闻成性。即非虚空。又空自闻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。耳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急畜(音旭,缩气也)其鼻。畜久成劳。则于鼻中。闻有冷触。因触分别。通塞虚实。如是乃至诸香臭气。兼鼻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通塞二种妄尘。发闻居中。吸此尘象。名齅(同嗅,吸气也)闻性。此闻离彼通塞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当知是闻。非通塞来。非于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通来。塞则闻灭。云何知塞。如因塞有。通则无闻。云何发明香臭等触。若从根生。必无通塞。如是闻机。本无自性。若从空出。是闻自当回齅汝鼻。空自有闻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鼻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以舌舐(音士,舌触也)(音稳,口角也),熟舐令劳。其人若病。则有苦味。无病之人。微有甜触。由甜与苦。显此舌根。不动之时。淡性常在。兼舌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甜苦淡二种妄尘。发知居中。吸此尘象。名知味性。此知味性。离彼甜苦及淡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如是尝苦淡知。非甜苦来。非因淡有。又非根出。不于空生。何以故。若甜苦来。淡则知灭。云何知淡。若从淡出。甜即知亡。复云何知甜苦二相。若从舌生。必无甜淡及与苦尘。斯知味根。本无自性。若于空出。虚空自味。非汝口知。又空自知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。舌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以一冷手。触于热手。若冷势多。热者从冷。若热功胜。冷者成热。如是以此合觉之触。显于离知。涉势若成。因于劳触。兼身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离合二种妄尘。发觉居中。吸此尘象。名知觉性。此知觉体。离彼离合违顺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是觉。非离合来。非违顺有。不于根出。又非空生。何以故。若合时来。离当已灭。云何觉离。违顺二相。亦复如是。若从根出。必无离合违顺四相。则汝身知。元无自性。必于空出。空自知觉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身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譬如有人。劳倦则眠。睡熟便寤(音悟)。览尘斯忆[17]。失忆为忘。是其颠倒生住异灭[18]。吸习中归。不相逾越。称意知根。兼意与劳。同是菩提瞪发劳相。因于生灭二种妄尘。集知居中。吸撮(音辍,取也)内尘[19]。见闻逆流。流不及地。名觉知性。此觉知性。离彼寤寐生灭二尘。毕竟无体。如是阿难。当知如是觉知之根。非寤寐来。非生灭有。不于根出。亦非空生。何以故。若从寤来。寐即随灭。将何为寐。必生时有。灭即同无。令谁受灭。若从灭有。生即灭无。谁知生者。若从根出寤寐二相。随身开合。离斯二体。此觉知者。同于空华。毕竟无性。若从空生。自是空知。何关汝入。是故当知。意入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心理与生理的六根作用(五官与意识)经验的分析

佛说:“其次,何以见得六入(即六根,包括五官与意识)的作用,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。例如上面所说的,眼睛瞪视虚空,发生疲劳,看见虚空里幻变的光华现象。须知眼睛和疲劳所生的幻变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自然界有光明与黑暗两种现象,人们在其中发生看见的作用,吸收这种种现象,就称之为见的性能。这个看见的作用,离开明暗两种现象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看见的性能,不从明暗而来,也不由眼睛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,假若是从光明而来,遇到黑暗的时候,看见的性能,应该跟着光明消灭,何以又可以看见黑暗呢?如果是从黑暗而来,遇到光明的时候,看见的性能,应该跟着黑暗消灭。何以又可以看见光明呢?假若是从眼睛而出,眼睛并没有储备明暗两种现象。那么,这个能见的精灵,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面前可以看到自然界的现象,反转回来,也应该可以看见眼睛。再说:如果是虚空所生,乃是虚空自己在看,与眼睛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眼睛吸收外界现象的‘眼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二)耳。譬如有人,用手指很快地塞住两个耳朵,塞久了,耳朵与听觉,就发生疲劳的变态,听到头脑里有嗡嗡声音。须知耳朵与疲劳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虚空有动静两种境界,人们在其中发生闻听的作用,感受这种有声无声的动静现象,我们称之为听的性能。这个闻听的作用,离开动静两种境界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闻听的性能,既不从动静的声音而来,也不由耳朵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,假若是从无声的静境而来,听到有声时,闻性应该随着静境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听到有声的响动呢?如果是从有声的响动而来,当无声时,闻性应该跟着响动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听到无声的静境呢?假若是从耳朵而出,耳朵并没有储备动静两种境界。那么,这个闻听的作用,本来就没有自性了。如果是虚空所生,虚空既然自有闻听的性能,就不是虚空了。再说:虚空自然能闻,与耳朵听闻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耳朵闻听感受外界有声无声动静等的‘耳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三)鼻。譬如有人,用力急搐鼻子,鼻子搐久了,发生疲劳的变态,就有冷气吸入感触。因为有这种感触,便分别出鼻子的通塞与虚实,以及香臭等气味。须知鼻子与疲劳作用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通塞两种现象,人们在其中发生嗅觉的作用,感受这种通塞现象的,我们称之为嗅觉的性能。这个感受,离开通塞两种现象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应当知道这个感受的性能,既不是从通塞而来,也不是由鼻子而出,更不是虚空自然所生,假若是因畅通而来,鼻子塞住的时候,感受的性能,应该也跟着畅通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感受堵塞呢?如果是从堵塞而来,当畅通时,应该又跟着堵塞而消灭,何以又可以了解香臭等等感触呢?假若是从鼻子而出,鼻子里并没有储备通塞等现象。那么,这个嗅觉的性能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由虚空所生,虚空里的嗅觉应当可以嗅到你的鼻子,并且虚空自然有嗅觉的作用,与鼻子感受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鼻子内外感受的‘鼻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四)舌。譬如有人,用舌舐自己的嘴唇,舐久以后,嘴唇发生疲劳的变态。这个人如果有病,就感觉到有苦味。如果无病,就有甜的感觉。因为有甜与苦的不同,才显出舌头的感觉作用。当嘴唇与舌头不动的时候,应该是淡然无味的。须知口舌与味道作用,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甜苦淡等味性的变化,人们在其中发生感觉的作用,吸收各种变化的味性,我们称之为知味的性能。这个知味感觉的作用,离开甜苦淡等变化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应当知道这个会尝甜苦淡的味性,既不是从甜苦淡而来,也不是由舌头而出,更不是从虚空所生。假若是从甜苦而来,尝到无味时,这个知味感觉的作用,应该也跟着甜苦而消灭了,何以又可以感觉到淡呢?如果是由淡而出,尝到甜味时,知性就应该消灭了,何以又会感觉到甜苦二味呢?如果是从舌头而出,舌头没有储备甜淡苦的味素。那么,这个知味的感觉,本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虚空自有味性的感觉,不必经由你的口舌才知味性的变化。再说:是虚空自知尝味,与舌头知味的感觉,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舌头分别知味感觉的‘舌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变化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五)身。譬如有人,一只手是冷的,一只手是热的,用冷的手,去接触热的手,如果冷手温度很低,热手的温度便跟着下降。如果热手温度高,冷手的温度便跟着升高。这样冷热接触与分开的作用,就发生了感触,显出知觉的作用。冷热相交流,发生感触疲劳的变化。须知身体与感触疲劳的现象,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接触与分开两种感受作用,人们在其中发生感觉的反应,吸收冷热等各种现象,我们称之为知觉的性能。这个知觉的体性,离开接触与分开的两种感觉作用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知觉的作用,既不从接触与分开的感觉而来,也不从你合意与不合意才有。既不是由身体而生,也不从虚空所出。假若从接触的时候才有感觉,当分开的时候,感觉就跟着接触离开而消灭,何以又能够知道感觉分开了呢?合意与不合意两种作用,也是这个道理。如果是从身体而生,身体上没有储备接触分开合意与不合意的四种固定现象。那么,你身体上的这个知觉,原来就无自性了。如果是从虚空所出,虚空自有知觉,与身体的感觉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身体感觉外界冷热等的‘身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六)意。譬如有人,劳苦疲倦就要睡眠,睡够了便觉醒,看见过的事情就会记忆,失去记忆就是忘记。生命过程的各种事实与思想,生起、保存、变易、消灭的种种颠倒经验,习惯的吸收存留在心里,似乎很有次序地潜伏着。这种情形,就叫做意识知觉作用。须知意识与知觉疲劳现象,二者都是正觉自性所发生的变态。因为有生起灭了两种作用,人们自性有收集知觉的功能,在生灭两种作用中间,吸收保留,形成内在知觉思想的境界,发生能知能闻等作用。如果回转见闻功能之流,流不及地,空空洞洞,了了明明的境界。这种现象,我们称之为知觉的性能。这个知觉的性能,如果离开睡眠清醒与生灭等相对的作用,毕竟没有一个固定的自体。因此当知这个知觉的根元,不从睡眠清醒生灭作用而有,也不从身体上而出,更不是虚空所生。假若是从清醒来的,到了睡眠的时候,这个知觉的作用,已经跟着清醒的现象而消灭,何以又会睡眠呢?如果一定在思想生起的时候,才有知觉的作用,思想灭掉的时候,就不应该知道思想已经灭了,还有谁可以知觉到思想的消灭呢?如果知觉是从思想灭了而有,那么,思想再生起时,知觉已经跟着灭了而消灭,这中间谁又知觉得思想的再生起呢?如果知道的作用,是从身体内部而出,睡眠与清醒两种现象,都凭借身体才发生作用。假若离开睡眠与清醒两种行为,这个知觉的作用,等于虚空中的花朵,毕竟没有固定的自性。如果是从虚空所生,虚空自有知觉,与人身的知觉又有什么相干呢?所以当知意识知觉思想的‘意入’,都是时间空间里的虚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复次阿难。云何十二处[20]。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阿难。汝且观此祇陀树林。及诸泉池。于意云何。此等为是色生眼见。眼生色相。阿难。若复眼根。生色相者。见空非色。色性应销。销则显发一切都无。色相既无。谁明空质。空亦如是。若复色尘。生眼见者。观空非色。见即销亡。亡则都无。谁明空色。是故当知见与色空。俱无处所。即色与见。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汝更听此祇陀园中。食办击鼓。众集撞钟。钟鼓音声。前后相续。于意云何。此等为是声来耳边。耳往声处。阿难。若复此声。来于耳边。如我乞食室罗筏城。在祇陀林。则无有我。此声必来阿难耳处。目连迦叶[21]。应不俱闻。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[22]。一闻钟声。同来食处。若复汝耳。往彼声边。如我归住祇陀林中。在室罗城。则无有我。汝闻鼓声。其耳已往击鼓之处。钟声齐出。应不俱闻。何况其中象马牛羊。种种音响。若无来往。亦复无闻。是故当知听与音声。俱无处所。即听与声。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汝又齅此鑪(同炉)中栴檀[23]。此香若复然于一铢(音朱)[24]。室罗筏城四十里内。同时闻气。于意云何。此香为复生栴檀木。生于汝鼻。为生于空。阿难。若复此香。生于汝鼻。称鼻所生。当从鼻出。鼻非栴檀。云何鼻中有栴檀气。称汝闻香。当于鼻入。鼻中出香。说闻非义。若生于空。空性常恒。香应常在。何藉鑪中。098-1(读热,烧也)此枯木。若生于木。则此香质。因098-1成烟。若鼻得闻。合蒙烟气。其烟腾空。未及遥远。四十里内。云何已闻。是故当知。香鼻与闻。俱无处所。即齅与香。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汝常二时[25]。众中持钵[26]。其间或遇酥(苏)(洛)(提)(胡)[27]名为上味。于意云何。此味为复生于空中。生于舌中。为生食中。阿难。若复此味。生于汝舌。在汝口中。祇有一舌。其舌尔时已成酥味。遇黑石蜜[28]。应不推移。若不变移。不名知味。若变移者。舌非多体。云何多味一舌之知。若生于食。食非有识。云何自知。又食自知。即同他食。何预于汝。名味之知。若生于空。汝啖(音淡,食也)虚空。当作何味。必其虚空。若作咸味。既咸汝舌。亦咸汝面。则此界人。同于海鱼。既常受咸。了不知淡。若不识淡。亦不觉咸。必无所知。云何名味。是故当知。味舌与尝。俱无处所。即尝与味。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汝常晨朝以手摩头。于意云何。此摩所知。谁为能触。能为在手。为复在头。若在于手。头则无知。云何成触。若在于头。手则无用。云何名触。若各各有。则汝阿难。应有二身。若头与手一触所生。则手与头。当为一体。若一体者。触则无成。若二体者。触谁为在。在能非所。在所非能。不应虚空与汝成触。是故当知。觉触与身。俱无处所。即身与触。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汝常意中。所缘善恶无记三性[29]。生成法则。此法为复即心所生。为当离心。别有方所。阿难。若即心者。法则非尘。非心所缘。云何成处。若离于心。别有方所。则法自性。为知非知。知则名心。异汝非尘。同他心量。即汝即心。云何汝心。更二于汝。若非知者。此尘既非色声香味。离合冷暖。及虚空相。当于何在。今于色空。都无表示。不应人间。更有空外。心非所缘。处从谁立。是故当知。法则与心。俱无处所。则意与法。二俱虚妄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身心与外界作用(十二处)经验的分析

佛又说:“何以见得十二处(身心与外界)本能,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与色相。你现在举眼去看外面的树林,以及园中的泉池。这些色相,是因为有色相才生出眼睛看见的性能?还是因为有眼睛才生出色相的现象呢?假若是眼睛生出色相的现象,那么,当眼睛看虚空时,虚空并没有色相。色相的性能消灭,应该显出一切俱无。既然一切色相俱无,谁又明白那便是虚空呢?同样的,辨析虚空,也是这个道理。(如果虚空根本是什么色相都没有,又拿什么叫做虚空呢?)假若是外界色相生出眼睛看见的性能,那么,观看虚空没有色相,这个可以看见的性能也应该消灭。见能既然消灭,其他一切也就没有了,谁又能明白何者是虚空,何者是色相呢?所以当知,可以看见的性能,与外界色相和虚空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见能和色相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二)耳与声音。你再听这个园林里面,通知大众吃饭时,就打鼓。集合大众时,就撞钟。钟鼓声音,前后连续。试问,这是声音来到耳边?还是耳朵去到声音那里?假若是声音来到耳边,就如同我到城里去乞食,此地就没有我了。同样的,假如这个声音已经到了你的耳边,其他的人,应该都不再听到。但是何以很多的人,可以同时听到钟声,同时都来集会呢?如果是你的耳朵到达声音那边,如同我从城里回来此地,城里就没有我了。同样的,当你听到打鼓的声音,你的耳朵已经去鼓的所在,若同时钟声发出,应该不能同时听到。更何况在同一时间,另外还有象、马、牛、羊种种动物及其他混杂声音。如果听能与声音,不是来往接触的,那么,一切声音便应该听不到了。(声音是音波振动,发出声浪,普遍传达,发生耳膜听觉的反应。音波杂乱,听觉亦可同时听到杂乱的声音。既不是耳朵去声边,也不是声音来耳际。音波达不到,耳膜就没有听觉的反应。以上所说,只是说明听觉与声音的偶然作用,并不常存。换一个例来说:例如心中有事,沉思很深。虽然有音波声浪到达耳膜。因为心不在焉,也不起听觉的反应。并且音波声浪,亦受时间空间的限制,暂有还无。听觉的作用,亦受心理与时空的限制,忽起忽灭,都没实际长存的。)所以当知,听觉与声音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听觉与声音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三)鼻与嗅觉。你现在再嗅这个炉中所燃的栴檀香气。这种香,假使燃烧很多,整个城内,都会嗅到香气。试问,这种香气,是生于栴檀木?还是出在鼻子里?抑或发生在虚空中?假若这种香气出在你的鼻子里,既然从鼻所出,那香气应当从鼻子里喷出来。鼻子不是栴檀木,何以鼻子里会有栴檀香气?再说,你嗅闻到香气,应当是从鼻子吸入,若说香气从鼻子里出来,却说是嗅闻到的,便不合理了。如果是香气生于虚空,虚空的本性是永远一样的,香气也应该永远存在,何以必须靠炉中燃烧枯木,才会有香气呢?如果香气是发生在栴檀木上,那么,这种香质,因为燃烧而变成烟,鼻子嗅到香气时,应该先受到烟气笼罩,才会闻到香味。何以烟气腾空,散布还不太远,而数十里内,都已嗅闻到了呢?(香嗅都是放射性的作用,使鼻管嗅觉发生反应。栴檀木发出的烟,并不是香,只是木质燃烧以后,质量转变,成为烟雾,以上所讲,只是说明嗅觉与气味的偶然感应作用而已。)所以当知,鼻和嗅觉与香味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嗅觉与香味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性能。”

“(四)舌与味觉。你要吃饭时,去托钵乞化。其中遇有酥酪醍醐,称之为上等滋味。这种滋味,是虚空中自性?还是从舌头发生?抑或是存在于食物里面呢?假若这种滋味,是从舌头发出,在你的嘴里只有一个舌头,这个舌头,已经成为酥酪味,再遇到蜜糖,应该不会再变移。如果真的不变,就不能称为知道滋味,如果变移,舌头只有一条,何以一个舌头,尝出很多种滋味呢?如果滋味存在于食物里面,食物并没有知觉分别,怎能自知滋味?再说:食物自知滋味,等于是别人在饮食,于你有何相干,又怎能称为知味呢?如果滋味是虚空中自生,那么,你啖虚空,虚空却是什么滋味?假使虚空是咸味,既然咸了你的舌头,也应该同时咸了你的脸。如果这样,这个世界的人,都和海鱼一样了,而且既然常常受到咸味,便不会知道淡味,可是若真不知道淡味,当然也就不会觉得咸味了。咸淡都不知道,怎么称之为味呢?(舌头有感觉滋味的味觉神经,因为食物本身的味素不同,吃到嘴里,舌头的味觉反应就不同,所以知道味别。上面所说的舌头只有一条,何以同时尝到很多种滋味,只是说明舌与滋味的反应作用并不常在。)所以当知,滋味和舌头与味觉,都没有固定的所在。也就是说尝性与味觉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五)身体与感触。你在早晨,用手摸头,这个摸触的知觉,是谁能够感触呢?试问,能感触的是手?还是头?假若是手,头就不会有知觉,何以头也会知觉呢?如果知觉在头,手就没有用,又怎能叫做感触呢?如果手与头,各自都有感触的知觉,那你一个人,应该有两个身体。如果头与手是一个知觉所生的感触,那么,手与头,就是一体了,真的是一体,感触究竟在哪里呢?如果是在本能内,本能没有固定所在。假定有固定所在,就不是本能了。离开本能与固定所在,虚空当然不可能与你发生感触的。所以你应当知道,身体感觉的作用和身体,都没有一个固定的处所。也就是说身体作用与感觉,二者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六)意识与思想。人们意识所生的思想,不外善的、恶的、无记的三种性能,产生种种法则。这个思想法则,是由心所生,或是离心以外,别有一个所在?若思想的就是心,那么,思想所生的法则,就不是自心抽象的影像。如果不是自心所起,那么,思想根源究竟在哪里呢?如果离开自心,另有所在,那么思想法则的性质,是有知的呢?还是无知的呢?如果是有知的,那就可以称之为心了。既是自心,这与你抽象的印象是不同的。因为那个有知的思想,同样等于你自心的能量。如果这也就是你的心,何以你的心所产生的思想,有时候又不同于你的个性呢?如果思想本自无知的,那么,这个思想作用,事实上,并不就是色、声、香、味、离合、冷暖、虚空形象等等任何哪一样物象。那么,它究竟是在哪里呢?现在的色相与虚空,实际上都没有思想的表示。不应该说,现实人间以外,还有另一个虚空存在。既然心不是可以把捉的东西,心所生的意识处所,又从何去建立呢?所以应当知道,思想与心,都没有一个固定的所在。那么,心所生的意识与思想法则,两种都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复次阿难。云何十八界[30]。本如来藏妙真如性。

阿难。如汝所明。眼色为缘。生于眼识。此识为复因眼所生。以眼为界。因色所生。以色为界。阿难。若因眼生。既无色空。无可分别。纵有汝识。欲将何用。汝见又非青黄赤白。无所表示。从何立界。若因色生。空无色时。汝识应灭。云何识知是虚空性。若色变时。汝亦识其色相迁变。汝识不迁。界从何立。从变则变。界相自无。不变则恒。既从色生。应不识知虚空所在。若兼二种。眼色共生。合则中离。离则两合。体性杂乱。云何成界。是故当知眼色为缘。生眼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眼与色。及色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。耳声为缘。生于耳识。此识为复因耳所生。以耳为界。因声所生。以声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耳生。动静二相。既不现前。根不成知。必无所知。知尚无成。识何形貌。若取耳闻。无动静故。闻无所成。云何耳形。杂色触尘。名为识界。则耳识界。复从谁立。若生于声。识因声有。则不关闻。无闻则亡声相所在。识从声生。许声因闻而有声相。闻应闻识。不闻非界。闻则同声。识已被闻。谁知闻识。若无知者。终如草木。不应声闻杂成中界。界无中位。则内外相。复从何成。是故当知。耳声为缘。生耳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耳与声。及声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。鼻香为缘。生于鼻识。此识为复因鼻所生。以鼻为界。因香所生。以香为界。阿难。若因鼻生。则汝心中。以何为鼻。为取肉形双爪之相[31]。为取齅知动摇之性。若取肉形。肉质乃身。身知即触。名身非鼻。名触即尘。鼻尚无名。云何立界。若取齅知。又汝心中以何为知。以肉为知。则肉之知。元触非鼻。以空为知。空则自知。肉应非觉。如是则应虚空是汝。汝身非知。今日阿难。应无所在。以香为知。知自属香。何预于汝。若香臭气。必生汝鼻。则彼香臭二种流气。不生伊兰[32]及栴檀木。二物不来。汝自齅鼻。为香为臭。臭则非香。香则非臭。若香臭二俱能闻者。则汝一人。应有两鼻。对我问道。有二阿难。谁为汝体。若鼻是一。香臭无二。臭既为香。香复成臭。二性不有。界从谁立。若因香生。识因香有。如眼有见。不能观眼。因香有故。应不知香。知即非生。不知非识。香非知有。香界不成。识不知香。因界则非从香建立。既无中间。不成内外。彼诸闻性。毕竟虚妄。是故当知。鼻香为缘。生鼻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鼻与香。及香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。舌味为缘。生于舌识。此识为复因舌所生。以舌为界。因味所生。以味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舌生。则诸世间甘蔗。乌梅。黄连。石盐。细辛。姜。桂。都无有味。汝自尝舌。为甜为苦。若舌性苦。谁来尝舌。舌不自尝。孰为知觉。舌性非苦。味自不生。云何立界。若因味生。识自为味。同于舌根。应不自尝。云何识知是味非味。又一切味。非一物生。味既多生。识应多体。识体若一。体必味生。咸淡甘辛。和合俱生。诸变异相。同为一味。应无分别。分别既无。则不名识。云何复名舌味识界。不应虚空。生汝心识。舌味和合。即于是中元无自性。云何界生。是故当知。舌味为缘。生舌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舌与味。及舌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。身触为缘。生于身识。此识为复因身所生。以身为界。因触所生。以触为界。阿难。若因身生。必无合离二觉观缘。身何所识。若因触生。必无汝身。谁有非身知合离者。阿难。物不触知。身知有触。知身即触。知触。即身。即触非身。即身非触。身触二相。元无处所。合身即为身自体性。离身即是虚空等相。内外不成。中云何立。中不复立。内外性空则汝识生。从谁立界。是故当知。身触为缘。生身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身与触。及身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阿难。又汝所明。意法为缘。生于意识。此识为复因意所生。以意为界。因法所生。以法为界。阿难。若因意生。于汝意中。必有所思。发明汝意。若无前法。意无所生。离缘无形。识将何用。又汝识心。与诸思量。兼了别性。为同为异。同意即意。云何所生。异意不同。应无所识。若无所识。云何意生。若有所识。云何识意。唯同与异。二性无成。界云何立。若因法生世间诸法。不离五尘。汝观色法。及诸声法。香法味法。及与触法。相状分明。以对五根。非意所摄。汝识决定依于法生。今汝谛观。法法[33]何状。若离色空。动静通塞。合离生灭。越此诸相。终无所得。生则色空诸法等生。灭则色空诸法等灭。所因既无。因生有识。作何形相。相状不有。界云何生。是故当知。意法为缘。生意识界。三处都无。则意与法。及意界三。本非因缘。非自然性。

身心与外界之间(十八界)经验的分析

佛又说:“何以见得十八界本能(身心与外界中间的边际性)都是真如自性的本体功能呢?”

“(一)眼与色相之间。如你所了解的,眼睛和色相是产生眼识的基本原因,生出眼睛识别的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眼睛而生,以眼睛为界限呢?还是因色相而生,以色相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眼睛而生,倘若外界没有色相与虚空,便没有什么可以分别的。即使你有识别本能,又有什么用呢?并且你能见的本能,根本不是青黄赤白的色相。它既然无从表示,又从哪里去立界呢?如果认为由于外界色相而生,当虚空没有色相时,你的眼睛识别作用,就应该消灭了。又何以能够识别知道这就是虚空呢?而且当外界的色相变迁时,你也能识别色相在变迁。假如你的识别本能,不跟着变迁,那么,色相所生的界限,又怎么去建立呢?如果随同色相的变动而变迁,所谓界限的情形,自然就没有了。如果是不变的,便应该是永恒的。既然因色相而生起作用,就不应该又能识别虚空所在。如果认为眼识同时能兼有这两种作用,是由眼睛与色相相对,共同产生的,那么,当眼睛色相二者相合时,中间识性就分离了而不起作用。识性若是可以分离的,那么,识性与眼睛和色相也都能相合了。这样体性便发生杂乱,又怎么去成立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眼睛是接触外界色相的基本原因,产生眼睛的识别作用,以及眼识与色相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眼睛与色相,以及色相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二)耳与声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耳朵和声音是产生耳识的基本原因,生出耳朵的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耳膜而生,以耳膜为界限呢?还是因声音而生,以声音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耳而生,既然动静两种现象并不现在面前,耳膜就不会知道了。如果耳膜一无所知,知觉尚且不成立,这个识别的作用,又是什么形状呢?如果你认为是耳膜听见了声音,因为没有外界的动静,就不形成听闻的作用,怎样可以把肉质形状的耳朵,杂在色相之中,名之为识界?所谓耳识的界限,又从何建立呢?如果耳识生于声音,因为有声音,才有识别的作用,那就与能闻的听觉无关。但是没有能闻的听觉,又会亡失声音所在。如果识别的作用,从声音产生,承认声音是因能闻的听觉才有声音的现象,那么,能闻的听觉,应该也同时能闻听识别的作用。如果不能闻听识别的作用,就是没有界限。能够闻听识别的作用,这个识别,也等于是声音。而且识别的作用,既已被闻的听觉所闻,那个知道能闻的本能,已在闻听的,又是谁呢?如果根本是无知的,犹如草木土块,就不应该有声音与能闻的听觉混杂而成中间的界限了。界限既然没有中间性的固定本位,哪里再有内外现象可以成立呢?所以应当知道,耳膜是听觉声音的基本原因,产生耳膜听觉的识别作用,以及听觉与声音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耳膜听觉与声音,以及听觉与声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三)鼻与嗅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鼻和香味是产生嗅觉的基本原因,生出鼻的嗅觉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为鼻而生,以鼻腔为界限的呢?还是因香味而生,以香味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鼻子而生,那么你心里把什么当作鼻子?是那个肉质的如同两爪形状的鼻子呢?还是那个具有嗅觉作用的鼻子呢?如果认为肉质的是鼻子,肉质的只是身体一部分。那么,身体的知觉乃是感触的一种,应该称之为身体而不能称之为鼻。这样只能说是身体的感触作用,不能认为是鼻子的单独本能。如果认为是感触作用,感触是生理本能的反应,更不应该认为一定是鼻子的作用。鼻子的名词形相,尚没有确定,所谓鼻子嗅觉与香味的界限,又从何处去建立呢?如果认为嗅觉就是鼻子的知觉,那你心里认为什么才是知觉呢?如以肉体神经的反应为知觉,那么,肉体的知觉,乃是生理神经的触觉反应,不能说是鼻子的作用。如果以虚空为知觉,既然虚空自己有知觉,肉体应该没有自己的知觉,这样,虚空应该就是你自己了。你的身体既没有知觉,那你这个也就不存在了。如果以香味为知觉,知觉既然属于香味,与你又有什么相关。假使香气和臭味是由鼻子生出,那么,香臭两种气流并不生于伊兰花和檀香,当二者没有时,你嗅自己的鼻是香的呢?是臭的呢?臭的就不是香,香的就不应该臭,如果香臭两种气味都能够同时嗅到,你一个人应该有两个鼻子了,等于有两个同时能嗅的自性。那么,目前同我问答的,也应该有两个阿难,哪个才是你自己的真体呢?如果鼻子只是一个,香臭本来没有什么两样,臭就是香,香也就是臭,香臭两种并没有个别的体性,界限又从哪里去建立呢?如果是因香味才产生识别的作用,识别作用既然因香自有,那么,同眼睛能够看东西一样,眼睛能够看东西,却不能同时看自己的眼睛。如果香味本身自有识别性能,就不应该知道自己有香味。能够知道有香味,就不可能生出香味了。不知道香味的当然不能识别香味。香味既然不是知觉自己所具备的,香味的界限也不能成立了。识别的作用自己不知道有香,气味界限也不是由香味而建立,既然没中间性存在,自然也不能形成内外。那么,鼻的嗅觉作用,毕竟是虚妄的暂有现象。所以应当知道,鼻子是闻到香味的基本原因,产生鼻子嗅觉的识别作用,以及鼻与香味之间的界限,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鼻与香味,以及嗅觉与香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四)舌与味性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舌和味性是产生辨味的基本原因,生出舌的辨味识别本能。这个识别的作用,是因舌而产生,以舌为界限呢?还是因滋味而生,以滋味为界限呢?假若是舌自产生,那么,世间的甘蔗、乌梅、黄连、食盐、细辛、姜桂,都没有自己的滋味了。当你自己尝舌时,是甜的,还是苦的呢?如果舌是苦的,那个尝舌的苦味的又是谁呢?舌若是不能自尝本身的滋味,那么,能知觉辨味的又是谁呢?舌的本身自性若不是苦的,便没有滋味发生,又如何去成立界限呢?如果识别的作用因味而生,它自己能成为滋味,也就等于舌头一样,应该不能自尝是什么滋味。又何以能识别,分辨这是滋味,那不是滋味呢?再说,一切不同的滋味,并不是一物所生。滋味既然从多方面产生,识别的作用,亦应该有很多的体性。识别的作用的体性如果只有一个,而滋味是从识体而生,那么,咸、淡、甘、辛混合同生,无论形相如何变异,味性却只有一个,应该没有分别不同的作用。如果没有不同的分别,就不叫做识别的本能,什么又是舌与辨味的识别之间的界限呢?当然不应该说虚空生出你的心性识别本能。如果是舌与滋味和合产生辨味的识别作用,在这和合的中间,原来就没有识别的自性,又怎样能生出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舌是味性的基本原因,生出舌的辨味识别作用,以及舌与滋味之间的界限。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舌与滋味,以及舌的辨味作用与滋味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五)身体与感触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身体和感触是产生感觉的基本原因,生出身体识别感觉的本能。这个识别感觉的作用,是身体所产生,以身体为界限呢?还是因感触而生,以感触为界限呢?假若是因身体产生的,如果身体不与其他物体接触分离,便不会有接触与分离两种感觉,身体哪里有识别作用存在呢?如果是由于和物体接触而生,是两种物体自己接触,根本没有你的身体。事实上,哪里有没有身体的感觉,也能够知道和物体接触与离开呢?你要知道,物质是没有感触知觉的东西,身体是有知觉感触的作用的。知道身体的感觉是因为接触所生,知道接触的作用,是因为有身体。但是感触的作用,并不就是身体,身体也并不就是感触。身体的形相与感触的现象,两种本来没有一定的所在。联合所有的机能,便是身体的自己体性,身体的所有机能以及感觉离散了,形相就等于虚空。因此可知身的内外的界限,尚没有固定性可成立,所谓中间性,又如何成立呢?中间性既不成立,内外性根本是空的。那么,你识别感觉的产生,又从谁去立定界限呢?所以应当知道,身体是感触的基本原因,产生身体识别的感觉作用,以及身体与感觉之间的界限。三处都没有固定的自性。所以身体与感触,以及身体识别与感触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“(六)意识与思想之间。又如你所了解的,意念为思想产生意识的基本原因,生起分别意识思惟法则的本能。这个分别意识思惟的作用,是由意念所生,以意念为界限呢?还是因为思惟法则而生,以思惟法则为界限呢?假若是由意念而生,在你的意念中,必有思惟的作用,才能发现表明你的意念。如果没有思惟法则,意念也就无由而生了。离开外缘与思惟法则,意念就没有形态,分别的意识又有什么用呢?再说你的分别意识心与一切思想较量的作用,以及了解辨别的性能等,和意念是同一的作用呢?还是不同的作用呢?假如是同一个作用,那也是意念,怎样又生个什么所思想的呢?若不同是一个意念,应该没有所分别的意识,如果没有所分别的意识,何以是意念所生呢?如果有所分别的意识,又何以识别这意念呢?意念与分别意识,无论是同,或是异,两个性质都没有确定成立(只是为理论名词上区别的方便),界限又如何可以绝对地定立呢?如果识别作用是因思惟法则而生,世界一切思惟法则的产生,离不开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作用。那么,你现在观察色法:(光、色、时、空与物质等)一切声音、香气、滋味,以及身体的感触,现象形状都很分明,都直接与五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)对待,并非完全由意念所包括。你的分别意识决定要依于思惟法则所生,现在你仔细观察,各种法则是何形状?如果离开色、空、动、静、通、塞、合、离、生、灭等,超越了这一切现象,终结便没有什么可得的了。分别意识产生,色、空等等现象法则也跟着发生。分别意识消灭,色、空等等现象法则跟着消灭。所以然的根本原因既然不存在,那个因它而生的分别意识作用,是什么形相呢?假如那个形相没有,分别意识的思惟法则的界限又怎么去产生呢?所以应当知道,意念是思想的基本原因,发生分别意识思惟的法则,以及意念思想与分别意识思惟法则等之间的界限。三处都没有绝对固定的自性。所以意念与思惟法则,以及分别意识之间的边际,三者既不属于因缘所生,也不是自然界的本能。”


[1]五阴:阴读为荫,梵语塞犍陀,此翻为蕴,古译为阴,意谓积聚覆盖之义,积聚有为,盖覆真性,不出色心二法,阴言五者,即后之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也。

[2]色阴:色指形质而言,盖谓一切色质,盖覆真性也。

[3]受阴:受谓领纳之义,冷暖涩滑之触于身者,能生苦乐诸感,盖覆真性也。

[4]想阴:想谓结念之义,于境取像,起贪瞋痴,成十恶业,盖覆真性,要知想亦本空也。

[5]行阴:行谓妄心迁流之意,前后中间,念念相续,依虚妄缘,造有漏业,法身流转,遂成众生,若知流质无性,生机宛然,则九法界,皆佛境界也。

[6]频伽瓶:频伽或云共命之鸟,一身两头,频伽瓶者,一瓶两孔,盖形似此鸟也。

[7]识阴:识以了别为义,此识阴盖指第八阿赖耶识也,藏诸业种,随有情身,舍生受生,成于命浊,要知性色真空,性空真色,则坚穷横遍,寂光现前矣。

[8]五阴:又曰五蕴,即色阴、受阴、想阴、行阴、识阴。阴者盖覆之义,盖覆真性故,蕴者积聚之义,积聚有为故。

[9]真如:一真一切真,五阴皆真。一如一切如,五阴皆如。全相皆性,故曰真如自性。

[10]色阴:色即五根(眼耳鼻舌身)、六尘(色声香味触法)。有形质可缘曰色,变碍为义。刹那无常,终归变灭。现前形质能为障碍。

[11]受阴:受即遍行五心所中受心所,以领纳为义。领纳违(苦境)顺(乐境)俱非(不苦不乐)境相,而生苦受、乐受、舍受(苦乐双舍,即不苦不乐也)三受。

[12]想阴:想亦五遍行中想心所,以缘虑为义,能安立自境分齐。诸识虽皆能安立自境,而意识偏强,以能缘虑三世境故,即以意识为想阴。

[13]行阴:即五遍行中思心所,能驱役自心,造作善不善等业,即是业行。于百法中,摄法最多。以造作迁流为义。虽八识皆有迁流,而第七末那识,恒审思量,念念相续不断,迁流最胜。即以七识为行阴。喻如暴流,波浪相继。

[14]识阴:即阿赖耶识,以了别为义,能了别自分境故。以受想行三阴,已分配前七识,此当独指第八阿赖耶识。经文以瓶外空喻藏性,以瓶内空喻识性,只因迷执成二。

[15]六入:梵语波罗吠奢,此译云入,亦云处,有涉入吸入二义,谓眼耳鼻舌身意六根,各能吸纳所对之尘境也。

[16]瞪发劳相:目喻真智,瞪喻一念无明,劳相喻见相二分,瞪与劳相,皆依菩提净性所起,了妄即真,妄无自体,故为如来藏妙真如性也。

[17]览尘斯忆:谓当醒时,眼见外像,心中即因此像,而起联想观念也。

[18]颠倒生住异灭:生即是忆,灭即是忘,住异居中,四相迁流,无或停息,迷妄为有,故曰颠倒也。

[19]内尘:即法尘也,意根内缘,常取生灭,于中分别,非同前五,对境方生,故曰内尘也。

[20]十二处:处者方所之义,六根六尘,对成十二,总为心识起灭出入之方所,故曰十二处也。

[21]目连迦叶:即目犍连迦叶波,二人同为佛之大弟子,已见前注。

[22]沙门:此云勤息,勤修戒定慧,息灭贪嗔痴,为出家之总称也,一千二百五十人,乃佛之常随弟子。

[23]栴檀:经言牛首栴檀,生臭木业中,中秋月满之时,从地猝生,初如竹筍,成栴檀树,其味上妙,为香木中第一。

[24]一铢:铢音朱,重量名,二十四铢重为一两,言其至少也。

[25]二时:日初日中,二饭之时也。

[26]钵:梵云钵多罗,此云应器,僧人之食具也。

[27]酥酪醍醐:案《涅槃经》云,从乳出酪,从酪出生酥,从生酥出熟酥,从熟酥出醍醐,皆言上味也。

[28]黑石蜜:甘蔗之糖,其坚如石,故曰石蜜也。

[29]善恶无记三性:《会解》曰,善、恶,缘虑心也。无记,昏住心也。案:善性,即百法所谓信、精进、惭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轻安、不放逸、行舍、不害,十一善心所有法也。恶性,即贪、嗔、慢、无明、疑、不正见,六位烦恼所摄也。无记性,即睡眠、恶作、寻、伺,四不定法所摄也。

[30]十八界:梵云驮都,此云界,有二种义,一者因义,谓根尘识三,和合造业,为生死因,二者限义,谓根尘识三,各有界限,不相紊乱也。

[31]双爪之相:双爪之相指鼻形状而言,即浮尘根也,取似鼻体下垂,有如两指爪甲之对叩形状。案:双爪之喻,有明诸大师多谓为胜义根,清溥畹大师疏《楞严宝镜》,及杨仁山居士注《佛教初学课本》,皆指为浮尘根,姑依后说。

[32]伊兰:臭木名,其味恶如腐尸薰四十由旬,花红艳可爱,误食之,发狂而死,栴檀香木,生此林中。

[33]法法:谓一切法尘之法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