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.2252(cf.No.1558)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叙
昔者唐三藏重译俱舍论之日。其徒光·宝诸师各豪杰之资。作之疏记以赞扬焉。新论流衍于是乎为盛矣。诸师之功绩可谓不浅鲜也。然间有异解岐分。俾后学莫所适从。或殆乎牵强附会之说者何也。无他不稽诸古三藏故也。此乃法幢法师稽古之所由作也。法师浓州人。姓菅原氏。自幼出家游学于京师者。十余年于兹。慧解绝伦。志气不凡。欲博达大小乘显密诸教。旁通外家儒术艺文。自号学一切乘。是以其学无偏党。所遇必究其奥矣然以学有序。其志学之初。先修毗昙。俱舍一论最潜意焉。而不屑后世传注。逆自毗婆沙·顺正理。以及发智·六足之文。莫不咸对读而精核也。犹不以为足焉。进入大藏首把四阿含重单诸本。孜孜钻仰。则非但斯论义趣斯明。凡诸部对法论道。焕乎如观火。然伟哉。于是乎还视诸注家之说。是非得失自下了然。宛如逆原泉者乃辨流派之所由出而无复所疑也。遂乃所论著有成书。今撮其中所订论载经律出处异同者。命曰稽古。以为嚆矢。则属余为序。余也老而且病矣。岂敢当哉。然法师尝游名山大刹。今岁来此山。挂锡于小院学舍。朝夕继见。则悉其为人。齿尚弱年。而大业有若斯者。虽自其命世之宏才乎。要精修研磨之所致也。凡学者才轶者有躐等之讥。学勤者有遗本之患。才学不双全。则奚取焉。兼有之者法师乃其人也。呜呼斯论译出以来千有余岁之久。学者何啻千百。而靡有一人逆于阿含海者。俾一法师稽古之勤独出光·宝诸师之右者何也。虽曰前无古人。可矣后生可畏实法师之谓乎。遂书焉。宝历十三年岁次癸未九月。高野山金刚三昧院快辨。题于长老房。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叙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首
题言八则
一俱舍一论。慧学所至难。而窃观七八百年来修对法者。一唯圆晖颂疏。是依以诱掖后进。今捡其书。唯是首鼠光·宝间。颇为删补。岂足凭以为准绳哉。则虽谓之七八百年来俱舍论弗行者可也。近有一二前修颇觉其非。始复读光·宝二家疏。遂又有讲及其论。况以时属升平宗乘日隆。遂乃讲帷云列。论鼓雷震。修对法者。亦不乏其人。然试扣之。则皆依样画葫芦。间虽有豪杰者。弊风所扇。徒汲汲乎辨注家之是非。要光·宝之奴隶耳。察其弊由。无他故焉。匪直材乏。盖坐不读古三藏。夫学者不读古三藏。则开口皆臆说。盖自普光·法宝辈。亦未尝寓眼古三藏。肆然求诸其臆而强为之解。其说愈繁愈舛。学者不知。遂奉之以为金科玉条。遇其义或穷。则依违曲说。漫不之省。岂不悲哉。余生数千岁之下。妄不自揣以为。三藏虽缺乎可征。何区区傍传注之籓篱而走为。乃溯求三藏。上焉四阿笈摩。下焉诸部对法。日夜研摩十年于兹。乃迷罔顿开。妙解跃然。不啻发伏藏获至宝也。于是所论著成一帙。名曰改观。尚未脱稿。今聊抄出其中所订凡论载经律数百章出处异同者。以便考较。其所出不可得知者盖缺如。间有指擿。聊亦及之尔。
一三藏之文。古未载具多。师授口诵。是以其所诵家家殊文。大氐读三藏。识其为何部所诵为要。乃如所翻传四阿含。中·杂二阿含萨婆多部所诵本也。增一阿含大众部所诵本也。长阿含化地部所诵本也。稽之他经律与阿毗达磨。可以知已。余别有考。是编所征。中·杂二阿含为主。是其萨婆多家所诵本也。学者不知所诵各殊。概谓之小乘经。何其粗也。谓四阿含皆大众部所诵本者。其误亦本于窥基。后生不深考耳。夫所诵宗家且不识。尚何问其义。茍识其所诵宗家。乃后读三藏。则左右取之无不逢其原。是余稽古之所作。孰谓之迂矣哉。
一小乘诸经文字多噅舛。非大乘经之比。其部帙又错乱难读非一。故是编所载。间附鄙见以加订正。世或有讥余僭妄者殊不知自隋唐而后大乘修多罗盛行。而四阿含束之高阁不讲。其对法者疏亦舍古三藏而不顾。以为此多出于旧译之手不足采。于是遂至辨髦大藏付之度外。则其多噅舛不亦宜乎。况以如宋刻本五季兵燹之余。搜索旁求以始成全藏。胡元猾夏。其本又多湮没。逮至有兴收摭散帙。固已非全藏。屡经翻刻愈益差讹。竟无一人校正者乎。盖善读者必自有辨焉尔。
一是编所录经律二藏而止。如其阿毗达磨。学者或知其所出故者省之。然至如夫集异门足论。目以舍利子亲撰。施设足论译出已数百年。而却以为缺亡。则知鲜能读阿毗达磨者矣。
一斯论陈唐两译。难辄定优劣。而大氐古今学者皆谓。新论之精非旧论比也。甚则曰旧论讹译不足观。冤哉。是认玄奘门人之党言以为公论者也已。旧论不可不读。是编间援以并证者。盖为此。
一旧论诸疏湮没弗传。可惜哉。至新论则神泰疏为首倡。是以其说最粗卤。其书亦残缺。难得而详矣。初学必求其注解者。乃光·宝二疏具存。虽无神泰可也。光·宝匹也已矣。今所以特指擿普光者。以其先出之故也。学者或以其说多出于三藏相传惮焉。不知玄奘者以新译振。虽自其命世之才乎。是时运使然。则其尸祝之间。往往皆多狺狺吠声之类也。至有废旧译经论之议。则其为人亦足薄焉。李唐以前经论举皆谬乎。可谓妄诬。已赖时论执不可而不果施行。不幸而试之。其祸果何如哉。由是观之。其门人务排诋旧译家夸张其门户者。实出于其师者昭昭乎。不可掩矣。从此以后。多眼不识古三藏者。皆玄奘作俑也。今特指擿普光。盖为此故。其圆晖以下皆小家数。何足论讦。况隶圆晖者乎。然则二家疏不足读邪。曰否。二家之有功于斯文。亦弗浅鲜也。要辨其真不眩其妄。则不必废可也。今所议在此不在彼也。然学者先入者为主。浸骨沦髓不可得而拔者余不得而知。读者察诸。是亦难为不识古者道。
一大乘三藏非今所关。置而不论。注家辄釆大乘经义以饰其说者。可谓不知类也。初学或欲知其异同。则源信对俱舍存焉。其书间多疏漏。则读者自得焉耳。 一文可两载者。录其一而余略焉。其文繁广者。但曰出某经以省之。可捡彼而得此也。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首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上
日本学一切乘沙门法幢着
分别界品第一之一
大德法救至邬柁南颂。姚秦竺佛念译出曜经千章法句。宋天息灾译法集要颂经是也。普光曰。印度现有梵本流行。殊不知翻传已久。适见其陋已。无常品居首。举之等摄余品。普光曰。等空无我等。可谓不知而解者矣。僧睿出曜序曰。出曜者。婆须密舅法救菩萨之所撰也。集比一千章。立为三十三品。名曰法句。录其本起系而为释。名曰出曜。出曜之言。旧名譬喻。是或出于译者之说。然其本起为法救撰者非矣。经第六引僧伽罗刹修行经。其文出修行道地晓了食品。僧伽罗刹去佛七百年出。见佛行经序。故知本起乃后人所搜辑。不出于法救之手者审矣。宋译本无本起。旧婆沙直言法句。而不言出曜或譬喻。可以见已。吴译法句经。开元录据旧婆沙以为法救撰贞元录等袭之。不稽之甚也。经序言五部沙门各录法句。不言谁某撰也。何从得知法救撰乎。婆沙所引品次不同。诸录混而一之非也。大氐历代撰录者。袭传习之谬。未晓其非。读者不可不察也。按晋译法句譬喻经。与吴译法句经同本。而录本起为异。注家茫乎不识法救所撰何是。故聊此附言尔。
灭无同类。见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。
苾刍当知至净色为性。杂含十三曰。佛告比丘。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。不可见有对。耳·鼻·舌·身亦如是说。若心意识非色。不可见无对。是名意内入处。
诸佛出现乐至同修勇进乐。新岁经曰。诸佛兴出快。说经法亦快圣众和同快。和常得安稳。出曜经十八萨婆多律摄一载此颂本起。
云何名风至轻等动性。见中含七象迹喻经。
苾刍当知至即便变坏。杂含二曰。若可碍可分。是名色受阴。相所碍若手·若石·若杖·若刀·若冷·若暖·若渴·若饿·若蚊·虻·诸毒虫·风·雨触。是名触碍。是故碍是色受阴。按相字何草误。
趣求诸欲人至恼坏如箭中。义足经曰。有贪世欲。坐贪痴人。既亡欲愿。毒箭着身。广说桀贪王事缘。婆沙三十四所谓多求王者是也。普光曰法救所集义品中作如是说。妄哉。又曰此品中释诸义故名义品。不稽经本。妄谓法救所集一品名也。予尝谓不知而为解者。岂不然乎。义品旧论曰义部经。
六思身为行蕴。杂含三曰。云何行受阴。谓六思身。何等为六。谓眼触生思。乃至意触生思。是名行受阴。
若能造作至名行取阴。杂含二曰。为作相是行受阴。何所为作。于色为作。于受·想·行·识为作。是故为作相是行受阴。
应知应断。杂含十五曰。若比丘。于苦圣谛。当知当解。于苦集圣谛。当知当断。于苦灭圣谛。当知当证于苦灭道迹圣谛。当知当修。
若于一法至说亦如是。杂含八曰。我不说一法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。谓不说于眼不知不识而得究竟苦边。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。若苦若乐不苦不乐。亦复不说不知不见而得究竟苦边耳·鼻·舌·身·意亦复如是。又曰。我不说一法不知不断而究竟苦边。广说如前。注家只读此所引。不稽之本经。强为之解。可谓臆说已。盖作苦边际之言。命之预流圣者尔。无PW生死海。始见其涯畔。进趣三菩提。故经论中称以美称。普光辈以苦边乃谓无学。于是乎左支右吾之辨PW矣。胥坐不稽古故也。
诸所有色至说名色蕴。杂含二曰。若所有诸色。若过去·若未来·若现在·若内·若外·若粗·若细·若好·若丑·若远·若近。彼一切总说色蕴。
八万法蕴。萨婆多论第一有六说。初说曰。如树根须枝叶多名为一树。佛为一众生始终说法名为一藏如是八万。最后说曰。佛说尘劳有八万。法药亦有八万。名八万法藏。按八者圆满之数。显无尽义。有部毗奈耶九曰。苾刍经典有三藏。一藏颂有十万。处处经曰。佛说八十亿万因缘经。都治人三病。可见无定数也。法宝曰。佛灭后经法残灭故有异。可谓窘已。
说余五蕴。见杂含四十二·中含十·增含十八·长含九。他不遑枚举。
八胜处十遍处。见中含五十九。长含九曰八除入。
五解脱处二处。五解脱处见中含二十一·长含八。二处见中含二十四大因经。
多界经至有六十二。见中含四十七。四品法门经与中含多界经同本。藏中编单本者非矣。智度论九曰多持经亦是也。
分别界品第一之二
彼无支缺不减诸根。见中含三十九婆罗婆堂经。
唯说坚等至为大种。见中含七象迹喻经。
苾刍当知至无见有对。杂含十三曰。眼是内入处四大所造净色。不可见有对。乃至触外入处。谓四大及四大造色。不可见有对。
谓于眼肉至坚性坚类。杂含十一曰。比丘。彼眼者是肉形·是肉·是因缘·是坚·是受。是名眼肉形内地界。按是肉肉当作内。
入胎经中至为士夫。毗奈耶杂事十一至十二。为难陀说入胎之相是也。注家引瑜伽者非矣。光·宝辈动辄采大乘经论弥缝其说。陋哉。开元录曰。入胎经二卷出乎杂事。义净钞出。既类别生故删削。盖有所为而别出。漫删之过矣。
想受等心至依止心。杂含二十一曰。想·思是心数法。依于心属于心相转。是故想·思是意行。
今六触处至皆所造业。增一十四曰。当知眼·耳·鼻·口·身·意。是故行曩时所造缘痛成行。痛所谓受。
由善谓伏我智者和得生天。
应善调伏心心调能引乐。见正法念处经二十七。按正法念处都七品。初六品明瑜伽师观境。后一品明身念处。盖梵本来未尽也。佛灭后圣弟子纂集为一部。不可必属小乘部。如宋译妙法正念处。可以见焉。果小乘所诵。则无表中有之诤。何遗此经也。诸录属小部者。未深考耳。
眼能见色意能知法。见杂含九·及十三。
眼所识色可爱可乐。见杂含九·及十八·二十八。
梵志当知至见色故。杂含九曰。婆罗门眼是门。以见色故。耳·鼻·舌·身·意是门。以识法故。摩诃迦旃延为鲁醯遮婆罗门所说。
方域言词至不应固求。见中含四十三无诤经。
二十二根。见决定义经·法乘义决定经盖同本。
分别根品第二之一
时健达缚至惑恚俱。毗奈耶杂事十一入母胎经曰。彼中有欲放胎时。心即颠倒。若是男者。于母生爱。于父生憎。若是女者。于父生爱。于母生憎。健达缚或言干沓和。盖一音之转。译曰寻香或香阴。乐神名假命中有。作乐事见长含阎浮提州品。
心能导世间至皆自在随行。见杂含三十六。
乐故心定。中含十曰。若有乐者便得定心。杂含三十曰。觉受乐已三昧定。
苦为信依。增一二十三曰。由苦成道。
于乐受贪至无明随增。见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·杂含十七罗□罗问经。
若全无此至外异生品。杂含二十六曰。若于此五根一切无者。我说彼为外道凡夫之数。按论主以断善根释外异生品。而经言外道者。未审。又经曰。若无此诸根者。我说彼为作凡夫数。作乃外字形误。据此则曰外道恐非也。或道字衍文。
有诸有情至诸根差别。见本行集经三十三梵天劝请品·过去现在因果经二。
若于此信至正等菩提。杂含二十六曰。我此信根集·信根没·信根味·信根患·信根离。不如实知者。我不得于诸天·魔·梵·沙门·婆罗门众中。为解脱为出为离。心离颠倒。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如是精进·念·定·慧。如是说。普光作二解。并非也。不可从矣。后解配四谛最觉牵强。果是。则经曰五根集灭道迹如实观察。不曰苦如实知何也。大氐注家不读三藏。强为之解。均之臆说已。
梵行妙成立至独如舍众病。见杂含九。舍利子因优婆先那伤毒取灭说四颂。是其一也。见毗奈耶六。语意全同。
世尊留多至多寿行。长含二曰。佛即于遮波罗塔。定意三昧舍命住寿。佛般泥洹经曰。放弃寿命。佛本行经魔劝舍寿品曰。今却后不久三月当舍寿。又曰。圣以神足力更存寿三月。又曰。不尽世上寿。五分寿舍一。处处经佛弃余寿二十年有三缘。大般涅槃三卷。佛般泥洹·方等泥洹各二卷。并长含游行经别译藏中。属大乘涅槃部者非也。乍见经题则辄谓大乘经。而未深考耳。
有三种业至顺舍受业。
无处无容至男身为梵。见中含二十八瞿昙弥经。
寂静解脱过色无色。杂含十四曰。寂静解脱起色无色。身作证具足住。按起字超形误。
分别根品第二之二
于木聚至种种界。杂含十八曰。若有比丘。得神通力。自在如意欲令此枯树为地·水·火·风·金·银等物悉皆成就不异。所以者何。谓此枯树中有种种界故。木字据光记改为水者非也。经言枯树。智度论十二引此经亦作木字。可以见已。
余部经中至不放逸。增一四曰。云何为无放逸行。所谓护心也。予尝断曰增含一经大众部所诵本者。岂不然乎。
身轻安。杂含二十七曰。有身猗息。有心猗息。即是猗觉分。猗息所谓轻安。猗叹美之词。诗卫。风绿竹猗猗。传曰。美盛貌。详慧苑音义。
喜及顺喜至喜觉支。见杂含二十七。
嗔及嗔因至嗔恚相。同上。
正见正思至名慧蕴。见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。
谄诳极至梵天。正法念处经三十三曰。谄曲一法遍于欲界·于梵天。
马胜苾刍事。见长含十六坚固经。马胜梵阿室已。旧论曰阿输实。
要有寻伺方有语言。见杂含二十一。
于初静虑具足五支。见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。
圣者于彼至断五支。广义法门经曰。诸圣弟子。由能证得十无学法。恒得相应无有退失。是圣弟子。五分所离六分应相一法守护。得四依止舍一谛。广说十贤圣居。如增一四十二。应相当作相当。经首曰。此经出中阿含一品。今捡本经无此品。前译普法义经同本。
苾刍当知至成就七宝。见中含十五转轮王经·长含十八转轮王品。
若成就贪至修四念住。
分别根品第二之三
若还来此得人同分。中含二十四大因经曰。阿难。若无生鱼鱼种·鸟鸟种·蚊蚊种·龙龙种·神神种·鬼鬼种·天天种·人人种。阿难。彼彼众生随彼彼处。若无生各各无生者。出曜十六泥洹品曰。如彼中阿含所说大爱之本末所说。佛告阿难。若生无有生者。则不告人说生之法下志群徒鱼水之类。说龙有龙性。鬼有鬼生。天有天性。人有人性。如是阿难。我知有生故说生。旧论曰。若此人还成此类。
彼诸有情至彼处没。见长含十四梵动经。梵网六十二见经。此经别译。大氐古今学者读别译一品。而不稽之本经。陋哉。
具寿有诸至应如实知。中含五成就戒经曰。舍梨子告诸比丘。若比丘成就戒成就定成就慧者。便于现法出入想知灭定。必有此处。若于现法不得究竟智。身坏命终过搏食天生余意生天中。于彼出入想知灭定。必有此处。是时尊者邬陀夷共在众中。尊者乌陀夷白白。尊者舍梨子。若比丘生余意生天中出入想知灭定者。终无此处。乃至再三违拒。按正理论四十六曰邬陀夷经等今隐没者。与此所引别。盖一经中别目。或佛亲命之。或结集家置之。有全无意义者以此。如三藏中曰某经某经。其所命随时殊矣。不可怪焉。具寿或曰慧命。旧论曰净命。盖年少苾刍称。杂事十九曰。年少苾刍应唤老者为大德。老唤少者为具寿。唯识演秘曰沙弥非也。窥基曰。单言慧命。义便阙。具寿·慧命奚别可谓泥矣。
佛说是色界。前经下文曰。世尊问曰。乌陀夷。汝说意生天为是色耶。尊者乌陀夷白世尊曰。是也世尊。世尊面呵乌陀夷曰。汝愚痴人。盲无有目。以何等故论甚深阿毗昙。按是色当作无色。盖草误。婆沙百五十三引此经曰。汝说何等为意成天身。岂不欲说非想非非想处耶。可以见已。或曰犹言此色类者迂矣。况色类语始见于隋唐史籍尔。按若泛言意生天。通上二界。中含四十三意行经。初静虑至有顶。名意行生。不尔邬陀夷可谓无色乎。
九次第定。见长含十七布陀婆楼经。又阴持入经曰。何等为九次第思惟正定。为四禅亦无色正四定亦已尽毕定。为九次第正定。按为四为当作谓。
意及法至触想思。见杂含十一。
受缘爱。具下明十二支条。
无明触至缘生爱。见杂含二。
寿暖及与识至如木无思觉。杂含十曰。寿暖及诸识。离此余身分永弃丘冢闲。如木无识想。中含法乐尼经·大拘絺罗经。并释此颂。
有四得自至非可他害。
大德何等至受生有情。
如梵众天至二乐生天。长含八众集经曰。复有三法。谓三乐生。一者众生自然成辨生欢乐心。如梵光音天初始生时。二者有众生以念为乐。自唱善哉。如光音天。三者得止息乐。如遍净天。大集法门经曰有众生生。生已受乐。如人中一类。是名第一乐生。复有众生长受喜乐。此乐广大适悦庆快。如光音天。是名第二乐生。复有众生。乃至尽寿受快乐足。如遍净天。是名第三乐生。按长含曰光音初生可谓精矣。论举其一耳。如大集法门曰人中一类。未审。果其说之是。则三欲生何别。恐译家之粗卤也。大集法门众集经别译。卷首题单译者误。
有色有情至第一识住。具下七识住中。
有三有为之有为相。增一十三曰。此三有为有为相。又曰。是为比丘三有为有为相。当知此三有为相善分别之。出曜经无常品曰。如佛世尊敷演言教。有三有为有为之相。兴衰变易。
有为之起至亦可了知。增一十二曰。此三有为有为相。云何为三。知所从起。知当迁变。知当灭尽。
义是所依。增一二十曰。义者解经之原也。
说难陀言至衰异坏灭。杂含十一曰。彼善男子。难陀。觉诸受起。觉诸受住。觉诸受灭。正念而住。不令散乱觉诸想起觉诸想住。觉诸想灭。觉诸觉起。觉诸觉住。觉诸觉灭。正念而住。不令散乱。按本行集经五十七曰难陀。比丘心解说后。诸比丘未知而谤言。于世尊所。客作求报。为天女修梵行。为此世尊集诸比丘。特赞难陀。毗奈耶杂事十一意全同注家不睹经本。妄为之解。凡论藏所引断章取义。岂得知世尊说时之缘哉。
相续初名生至执有住非理。此三颂经部师总摄前义结颂。下即前异不成颂亦同。今论曰有颂。旧论则曰此中说颂。可以见。已下效之。
诸行无常等章。是一颂盖世尊恒言以劝人。足概八万法蕴。法救首无常品亦是已以。故经律所载不遑枚举。出曜经录此颂本起。亦一缘耳。后世学佛者。崇玄虚争务高其议论。而如此章则浅浅以视。甚者乃至骂曰小乘权教为尔。悲哉。
诸行无常至涅槃寂静。见杂含十。是名三法印见有部毗奈耶七。海龙王法印经。以诸行无常·苦无我·寂灭为乐为法印。如莲华面经亦说三法印。而非小乘所诵。又杂含三曰圣法印者亦别。
颂依于名及文生者。杂含三十六曰。天子说偈问佛。何法为偈因。以何庄严偈。偈者何所依。何者为偈体。世尊说偈答曰。欲者是偈因。文字庄严偈。名者偈所依。造作为偈体。小本杂含八曰。偈以欲为初。字为偈分段。偈依止于名。文章以为体。按生字据光记改为士者非也。婆沙十四作追颂者。可见。
分别根品第二之四
诸因诸缘至识亦如是。见杂含第一。
无为法为所缘缘。
五根若修至众苦永断。见杂含二十六。
汝等于色至识亦如是。杂含三曰。世尊告诸比丘。当断色欲贪。欲贪断已则色断。色断已得断知。得断知已则根本断。如截多罗树头未来不复生。如是受·想·行·识欲贪断。乃至未来世不复生。
断过去至诸烦恼。杂含二十六曰。于缚得解害诸色。过去未来现在一切漏尽。
所有诸法至最为第一○杂含三十一曰。譬如所有诸法有为无为。离贪欲为第一。
比丘获得现法涅槃。杂含九曰。若比丘。眼识于色不爱乐染着。不爱乐染著者。不依于识不触不着不取。故此诸比丘得见法般涅槃。耳鼻·舌·身·意识法亦复如是。
所有众苦至此极寂静。杂含十三曰。若复彼苦无余断。吐尽。欲离灭息没。余苦更不相续不出生。是则寂灭。是则胜妙。所谓舍一切有余。一切爱尽无。欲灭尽涅槃。
如灯焰至亦尔。杂含二十九曰。正念不忘住。其心得解脱。身坏而命终。如灯尽火灭。小本杂含六曰。都舍于诸受。如油尽灯灭。灭有入涅槃。心意解脱。
分别根品第二之五
四缘性至增上缘性。按四缘性四含无文。独见缘生初胜分法本经·唐译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。唐译本曰。世尊如余处说。缘有四种。所谓因缘·等无间缘·及所缘缘·并增上缘。然此经大乘所诵。非今证也。婆沙十六曰。六因非契经说。契经但说有四种缘。况唐译本曰余处说。则最宜详于四含。而经无其文。盖四阿含残缺。不可得而稽矣。
诸佛德用至不可思议。增一二十一曰。有四事终不可思议。云何为四。众生不可思议。世界不可思议。龙国不可思议。佛国境界不可思议。又曰。如来身寿梵音智慧辩才不可思议。又曰。如来有四不可思议。非小乘所能知。文见四意断品。按大小乘名不他见。独出此经。其序品曰。方等大乘义玄邃。及诸契经为杂藏。盖大众部所诵本者。断可知矣。又分别功德论曰。萨婆多家无序及后十一事经。可以见焉。
分别世品第三之一
世诸妙境至已除欲。杂含二十八曰。世尊即说偈言。世间杂五色。彼非为爱欲。贪欲觉想者。是则士夫欲。众色常住世。行者断心欲。舍利子为外道阎浮车说偈言。非彼爱欲使世间种种色唯有觉想者。是则士夫欲。彼诸种种色。常在于世间。调伏爱欲心。是则黠慧者。见经十八。盖本世尊偈。杂五色恐种种色形误。
若世妙境至寻思故。
若世妙境至妙色故。
譬如天雨至复如是。杂含三十四曰。众生无始生死长夜轮转。不知苦之本际。譬如普天大雨洪澍。东西南北无断绝处。如是东方南方西方北方。无量国土劫成劫坏。如天大雨普雨天下无断绝处。如是无始生死长夜轮转。不知苦之本际。
余部经中说十方。小本杂含十七曰。复告比丘。天雨密致。如缚扫彗。东西南北及四维间无空处东方无量世界。众生炽盛安乐。无量世界悉皆碎坏。无量世界众生满中。无量世界悉皆空虚。无有众生在中居止。南西北方四维上下亦复如是。生死无始。余如上说。按上下连有生死长远经。故曰如上。智度论证有十方世界。亦引此经。余尝读别译杂含。而断为饮光部所诵本。盖有征有义。可以定其说已。所谓余部言指饮光部。普光曰余部经者法密部经。未知知据。且不言何经出。果乎臆说也。或三藏相传之说。亦不可从矣。大氐普光·窥基辈。专以张大新翻为务。悉非旧译家以为讹译。其究遂至于眼膛识古籍。岂不陋乎。按杂含一经诸部有大小二本诵焉。旧论破我品曰少分阿含中说。其文见所谓别译杂含。可以为证矣。今所翻传。其饮光部所诵小本也。然题曰别译者。后人妄为已。可言之小本。而不可言别译。旧论所引可以见焉。开元录曰。经中子注有秦言字。虽不的知译人姓名。必是三秦代译。今捡译文体裁。盖在魏晋之间全非东晋以下语气。且秦言字独见经十二。曰毗梨秦言雄。一个秦字恶足征哉。或晋字音误亦不可知。盖善读者自有辨尔。
七有经至中有。
尊者舍利子至不可得。
有色有情至第一识住。见中含二十四大因经·增一三十三·及四十二·长含众集经等。第一识住。中含曰人及欲天余经乃言人及天。其第二识住。皆言梵天初生。故论主以余时为第一识住。普光通诸论异是也。按增一四十二曰。七神止处云何为七。而加有顶成八。未审。十报经安世高译。长含众集经同本。此经除遍净·无所有处二加有顶成六。亦未审。增含十报次下。各明九众生居恐彼文滥于此。世高译本率多残缺错简。读者察诸。九有情居。见长含众集经·十上经·杂含十七。增一有九众生居品法。宝曰九有情居非经所说。何肆口之甚也。学者或读婆沙。稍知其经说。而犹茫乎不能识何经说。故附言。
梵众作是至彼同分内。见长含十四梵动经·十一阿□夷经。
极光净至于彼灭。见中含二七日经·增一三十四·长含二十一三灾品。正理论二十二引阿奴律陀经通其异。按中含十九有胜天经是也。阿那律告仙余财主曰。有时光天集在一处。虽身有异。而光不异。有时光天各自散去。彼各散去时。其身既异光明亦异。于是真迦旃问。彼光天生在一处。可知有胜如妙不妙耶。阿那律答曰。可说彼光天生在一处。知有胜如妙不妙。所以者何。因人心胜如故。修便有精粗。因修有精业故。得人则有胜如。净光天·遍净天问答亦此同。正理通曰是依别处。非一天中身有异。盖谓身一亦大概耳。岂可拘拘哉。
识随色住至是名四种。杂含三曰。攀缘四识住。何等为四。谓色识住色攀缘色爱乐增进广大生长。于受·想·行识住攀缘爱乐增进广大生长。比丘。识于此处若来·若去·若住·若起·若灭。增进广大生长。又见长含众集经杂含二。
于识食中至识住其中。杂含十五曰。于此四食有喜有贪。则识住增长。识住增长故。入于名色。乃至纯大苦聚集经文总说。今以识食为难。识所乘御一句。法宝似属上为经文。亡论瞽古籍。亦昧乎文者矣。
佛意说至种子。杂含二曰。彼五种子者。譬取阴俱识。地界等譬四识住。水界者譬贪喜四取。攀缘识住。何等为四。于色中识住云云。所谓四识住。
我夜生丑子至虽尽而无饱。饿鬼一日夜生五百子还自啖。见撰集百缘经四饿鬼品。饿鬼问古业于目连。见杂藏经。鬼问目连经·饿鬼报应经二本。盖取杂藏半译出。诸录曰同本别译者粗卤。
化生拘路至充所食。见长含十九龙鸟品。四种妙翅鸟食四种龙事。以劝四等心。见增一十九等趣四谛品。
有有七种至中有。重出。
健达缚经至现在前。见中含五十四嗏帝经。按中含阿摄和经曰。以三事等合会受胎。父母合会·无漏堪耐·香阴已至。然论曰若此经不诵。而引掌马族经其经乃阿摄和经。故知今所指乃嗏帝经。增一十二亦有此经。彼大众所诵故。言识神来趣。而不言中有也。
掌马族经至南西北。中含三十七阿摄和经曰。颇知受生为男为女。知所从来。为从刹利族来。梵志居士工师族来耶。为从东方西方南方北方来耶。按阿摄和唐译经言阿湿婆译曰马。梵志姓。名罗延多那。旧论曰罗耶那。见本行集经。阇那崛多译曰屋室。
五不还经至上流。长含八众集经曰。复有五法。谓五人。中般涅槃·生般涅槃·无行般涅槃·有行般涅槃·上流阿迦尼吒般涅槃。杂含二十七等此同。普光贤圣品记曰。上流不定故。前不言般涅槃。彼仅读此所引。而不睹经本。陋哉。中含亦言上流阿迦腻吒般涅槃。予尝谓。普光而下数十家。均之不知而解者。岂不然乎。
七善士趣。见中含二善人往来经。按火星喻经广说。
总集众贤圣至唯六谓非想。按旧论不录此颂。
造极恶业至无间地狱。中含三十降魔经曰。觉砾拘荀大如来。见尊者音头破。血流于面。随佛后行如影不离。便作是说。此恶魔凶暴。大有威力。此恶魔不知厌足。语未讫恶魔便于彼处其身即堕无缺大地狱。此大地狱而有四名。一无缺。二百钉。三逆刺四六更。梵毗楼魔娆乱经译曰音声。拘楼孙佛第一双弟子。见长含一·增一四十五。
一类有情至那落迦。
再生汝今至无所止。小本杂含五曰。壮盛及衰老。三时皆过去。余命既无几。常为老所患。近到阎王际。婆罗门欲生。二间无住处。汝都无资粮。总有三颂。今初二颂。盖为老梵士垂死始归三宝者说再生或言二生。杂含四唤婆罗豆婆遮梵士为二生是也。其义则如鸯崛摩经曰前生异世。今生不同。可以知已。盛位泰疏引真谛说。今按毗奈取杂事十二曰。寿命百年有其十位。谓婴儿·童子·少年·少壮·盛年·成就·渐衰·杇迈·极老·百年。是当死位。
分别世品第三之二
讫栗枳王至衣斗诤。见给孤独长者女得度因缘经。长者女得度缘。见增一须陀品。无十梦事缘。泰疏曰。真谛云。此十梦出中阿含。今捡四含。无此事缘。真谛或睹别梵筴。而言之。神泰袭之者误。讫栗枳施护本曰衰愍王。本行集经曰吉利尸。译曰瘦细是也。
鲜白苾刍尼。见贤愚因缘经四·百缘经八。贤愚经曰叔离尼。慧觉曰。此言白。百缘经曰白净尼。迦尸孙陀利尼亦被袈裟生。见百缘经。
诸有情类至不可思议。见增一二十一。具上。按毗奈耶中论业果差别。多首此言。经律不言其中有住时所极。独见五王经曰。何谓生苦。人死时不知精神趣向何道。未知生处。并受中阴之形。至三七日中。父母和合便来受胎。此经恐非有宗所诵。不尔岂不议之乎。
父母不净至羯暹蓝。杂事十一入胎经曰。应知依父母精血因缘合故。方有胎生。父母不净成羯罗蓝号之为色。受·想·行·识即是其名说为名色。
又告比丘至羯吒私。杂事十二曰。佛告难陀。谁于生死乐入母胎受极辛苦。如是生长。如是增长。饮母乳血。妄生美想。中含五十四嗏帝经曰。生已以血长养。血者于圣法律中谓是母乳也。
颠坠于地狱至修苦行。见中含十二天使经·杂含四十七。
入胎有四。见大集法门经·毗奈耶杂十一。按大集长含众集经别译。四种入胎出于别译。而本经无其文。如自欢喜经。举之赞世尊。与杂事说别。世尊命舍利子说法。于是广纂法要。垂教于后世。长含众集经·十上经是也。门人系以之释。为阿毗达磨。今集异门足论是也。学者不知以为集异门足舍利子亲撰者。陋矣。题言舍利子说。且引目连法蕴足。可以见已。其成于门人之手者。昭昭焉。
造作有为。重出。
有业有异至广说缘起。杂含十三第一义空经曰诸比丘。眼生时无来处。灭时无有去处。如是眼不实而生。生已尽灭。有业报而无作者。此阴灭已。异阴相续。除俗数法。耳·鼻·舌·身·意亦如是说。除俗数法。俗数法者。谓此有故彼有。此起故彼起。如无明缘行。行缘识。广说乃至。纯大苦聚集起。增一三十第一最空法经全同。其他舍利子问阿那邠祁疾。告以空行第一之法。亦是已。见增一非常品。注家皆以法假谓何下为论文者误矣。要之坐不读本经故耳。殊不知经论体格各异。岂不悲哉。
最初羯暹蓝至转增。见杂含四十九·增一三十·杂事十二·入胎经。按正法念处经六十七以下说。与他经少异。
佛告阿难至不也世尊。中含二十四大因经曰。阿难。若识不入母胎者。有名色成此身耶。答曰。无也。阿难。若识入胎即出。名色会精耶。答曰。不会。阿难。若幼童男童女识初断坏不有者。名色转增长耶。答曰。不也。长含大缘方便经同此。
比丘谛听至非有等。见杂含十九。
如是纯大苦蕴集。世尊说缘起之义。未尝无此言焉。使人厌恶乎生死为尔。普光曰诸支果义名苦蕴。因义名集者。凿矣。中含大因经曰具足纯生大苦阴。长含大缘经曰大患所集。可以见已。
非理作意至非理作意。见杂含十三有因有缘有缚法经。
眼色为缘至所生染触。见杂含十一。
由无明触至为缘生爱。重出。
吾为汝当至缘已生法。见杂含十二·中含二十一。
云何为无明至无智。见杂含十二·唐译缘起经。按缘起经杂含十二缘起法法说义说经别译。开元录曰出增一。放牛品异译者。非矣。周录为大乘单本。谬之甚也。
云何内地界至毛爪等。中含七象迹喻经曰。诸贤。云何内地界。谓内身中在内所摄坚竖性。住内之诸受。此为云何。谓发毛爪齿粗细皮肤肌肉筋骨心贤肝脾肺肠胃粪。如是比此身中余在内所摄坚竖性。住内之所受。诸贤是谓内地界。竖当作坚。诸兽之迹象最为大。以喻四谛迹。经三十六又有象迹喻经。其说此别。
如来出世至法性常住。杂含十二曰。云何为因缘法。谓此有故彼有。谓缘无明行。缘行识。乃至如是如是。纯大苦聚集。云何缘生法。谓无明行若佛出世。若未出世。此法常住。法住法界。彼如来自所觉知。成等正觉。为人演说开示显发。谓缘无明有行。乃至缘生有老死。又曰。缘起法者。非我所作。亦非余人作。余如上。
云何缘已至生老死。所前引杂含是也。又见中含二十一说处经。其说全同杂含。
依此有至故彼生。杂含十二曰。云何缘起法法说。谓此有故彼有。此起故彼起。谓缘无明行。乃至纯大苦聚集。是名缘起法法说。中含说处经曰。若有此则有彼。彼若无此则无。彼若生此则生。彼若灭此则灭。杂含谓之因缘法及缘生法。中含谓之因缘起因缘起所生法所谓因缘法因缘起是也。
依无明有至有诸行。杂含十二曰。当知彼行无明因·无明集·无明生·无明触。彼无明灭无余则行灭。
大因缘辩缘起等诸经。大因缘。中含二十四大因经·长含大缘方便经是也。辨缘起者。诸经中明缘起支是也。杂含十二·唐译缘起经·增一四十五牧牛品等。其经非一故言诸经。
梵网经广说。长含十四梵动经是也。吴支谦译梵网六十二见经。此经别译。窥基曰正量部义。未知何据。余别有考。具大藏诀。
比丘当知至我及我所。中含十一频鞞娑罗王迎佛经曰。告比丘。愚痴凡夫不有所闻。见我是我而着于我。但无我无我所。佛阿毗昙经又有此经。曰随从他语皆无我我所。余全同。
云何为取所谓欲贪。杂含九曰。云何所取法。眼色乃至意法。是名所取法。云何取法。欲贪是名取法。
告阿难陀至说名为有。
分别世品第三之三
结缚随眠至瀑流等。并见杂含十八·长含众集经·十上经等。其十随眠不经见。故随眠品曰本论中分为十。盖阿毗达磨说。非经说也。普光谓经说十随眠者。臆度耳。缚乃三缚。见杂含三十二。
贪欲染心至不清净。见杂含二十六。
我今如是至影寂灭。杂含三十四曰。然如来见。谓见此苦圣谛。此苦集圣谛。此苦灭圣谛。此苦灭道圣谛。作如是知如是见已。于一切见·一切受·一切生·一切我我所见我慢系着使。断灭寂静清凉真实。如是等解脱。
如是三法至名为触。杂含三曰。缘眼及色眼识生。三事和合生触。
云何六六至六爱身。杂含十三六六法经是也。
眼触为缘至所生受。杂含八曰。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。生受苦觉·乐觉·不苦不乐觉。
当依经量。杂事三十七曰。世尊告阿难陀曰。如是应知。教有真伪。始从今日当依经教不依于人。按世尊垂入灭。有此遗诫。在长含名之四大教。在增一名之四大广演。或言四决定。盖其实一也。然经律所载多言经律阿毗昙为定量。如杂事自别。杂事标有部。而间有余部义。盖律典五部虽分哉。不同对法师意见各殊。则余部律师释有宗毗奈耶。亦未可知。
眼及色至受想思。杂含十一曰。缘眼色生眼识。三事和合触。触俱生受·想·思。
慈俱行修念觉支。杂含二十七曰。是比丘心与慈俱。修念觉分。依远离依无欲依灭向于舍。
是受是想至不离故。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罗经曰。会利弗问曰。觉·想·思。此三法为合为别。此三法可别施设耶。大拘絺罗答曰。觉·想·思。此三法合不别。此三法不可别施设。
诸所受至即所识。前经曰。所以者何。觉所觉者。即是想所想。思所思。是故此三法合不别。此三法不可别施设。
眼见色已至喜近行。中含四十二分别六处经曰。比丘者眼见色已。分别色喜住。分别色忧住。分别色舍住。如是耳·鼻·舌·身·意知法已。分别法喜住。分别法忧住。分别法舍住。是谓分别六喜·分别六忧·分别六舍所谓十八意近行。又见分别六界经。
见色已至知法亦尔。中含三和破经曰。六善住处。云何为六。和破比丘。眼见色不喜不忧舍求无为。正念正智。和破比丘。如是正心解脱。是谓得第一善住处。如是耳·鼻·舌·身·意。知法不喜。乃至是谓得第六善住处。杂含十三曰六常行是也。
三十六师句。中含四十二分别六处经曰。三十六刀。当知内者此何因说。有六喜依着。有六喜依无欲。有六忧依着。有六忧依无欲。有六舍依着。有六舍依无欲。乃至广说。杂含十七曰三十六受是也。
世尊自悟至由食住。长含八众集经曰。如来说一正法。一切众生皆仰食住。
食有四种至四识。见长含二十忉利天品·杂含十五·中含四十九说智经·增一二十一等诸经。按长含最为审。揣食分粗细。粗谓饭□等。细谓衣服洗浴。如增一稍殊矣。马王品说九食曰。四人间食。余五出人间食表。所谓禅·愿·念·解脱·喜。盖拘楼孙佛遗说也。又见正法念处生死品畜生品。与他经曼别。异部所诵为尔。又按此论所引集异门足说。全同正法念处畜生品说。今捡集异门足第八。其说却合论主所辨正。最可怪。据旧论曰别诵说则今论指集异门足者。恐诵者错谬。况婆沙百三十。为有余师说。评家破之取集异门足。可以见已。虽非今所关。聊附言。
食有四种至求生者。
一者意成。杂含三十四曰。佛告婆蹉。众生于此处命终。乘意生身生于余处。按三弥底部论曰。我等见佛说跋蹉耶那修多罗。是故有中间有。
二者求生三者中有。求生不经见。中有见正法念处三十四。又见五王经。
四者食香五者起。食香见有部毗奈耶第一。
有坏自至世间生。
有补特至断生结。
四食皆至老死缘。杂含十五曰。于此四食有喜有贪。则识住增长。识住增长故入于名色。入名色故诸行增长。行增长故当来有增长。当来有增长故生老病死忧悲恼苦集。如是纯大苦聚集。
有人能施至果胜彼。有部毗奈耶四十四曰。当知彼大潮婆罗门。以如是等八万四千奇妙之物。施婆罗门时。所获福德不如有人但以饮食供养外道离欲五通仙人其数满百。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报殊胜。复次长者。如彼大潮以如是等八万四千奇妙之物。施婆罗门。及施一百隐人。不如有人但以饮食施一瞻部树下未离欲染异生菩萨。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报殊胜。复次长者。如彼大潮以如是等八万四千奇妙之物。施婆罗门。及施外道一百隐人。并施瞻部树下异生菩萨。不如有人但以饮食施一预流向者。此之福德望前福德果报殊胜。按大潮婆沙曰吠罗摩。中含曰随蓝。盖为善与长者。引古者大潮行施之缘。校量施福。遂以暂时行无常之观为福德无量者也。后身菩萨居瞻部林。见本行集经游戏观瞩品。据过去现在因果经。此时离欲爱得四禅。余经言得初禅。瑞应经特为出家以后事。按中含三十九须达多经曰。若梵志随蓝行如是大施。若复有施阎浮场凡夫食者。此于彼施为最胜也。居士若梵志随蓝行如是大施。及施满阎浮场凡夫人食。若复有施一须陀洹食者。此于彼施为最胜也。余全同毗奈耶所载。而无一瞻部林菩萨文为异。稽之别译诸本。全同本经。盖古者师授口诵。其经律有异。不亦宜乎。又按论主曰。除彼异生还将外道格量预流向。而毗奈耶则不然。恐有别诵本尔。余别有考。不尽于此。
分别世品第三之四
此捺落迦至恒洞然。见长含十九地狱品·杂含四十七·中含十二天使经·增一三十六。按天使经颂无十六增言。稽之他经律。盖略尔。
广说如经。见长含地狱品·正法念处地狱品。按长含第四分世记经分为十二品。楼炭经六卷。起世经·起世因本经各十卷。并世记经别译其诸趣优劣。器界成败。具是矣。盖声闻历事之观境。莫亲焉。故累累乎数百万言。而无一字徒言矣。苦学者所见之浅浅焉耳。三藏中论天文世儒。皆疑其不经。释氏亦病焉。盖三藏所载一从古来相传之说耳。如支那自古论天文者。宣夜周髀浑天之书。邹衍洛下闳之流。何其言之肆也。五天之广。其说繁漫。可推知矣。世尊假以喻修观之术。无他使人识天地之悠久犹付劫火。眇小之躯不可恃则足矣。迦文之教自修近思。何必求天外之事耶。经曰应作如是观。可以见焉。读者不知其所喻。以为迦文讲天学为兹厚于后世。遂弃修观。而争务逞纸上之论。此岂迦文之意乎。世儒议之者。实学佛者之罪也。
华香至遍诸方。见杂含三十八·增一十三。按功德香。谓戒德之香。盖对阿难之问。
化地部经至遍五十。
大龙有八至持大地。
如是人间至地狱寿量。见长含地狱品·杂含四十八。按杂含曰。如拘萨罗国。四斗为一阿罗。四阿罗为一独笼那。十六独笼那为一阇摩那。十六阇摩那为一摩尼。二十摩尼为一佉梨。二十佉梨为一仓。普光非真谛说者过矣。余别有考。
分别世品第三之五
寒热雨际至知夜灭。准旧论。结前义为颂非引证。
三劫阿僧至得成佛。见增一十六。又见法住经。
有一无余至僧祇耶。按本行集经十二捔术争婚品。说算数百百变之。从拘致至婆罗极叉。有二十六数。自此以上复有八个数。与今自殊矣。成唯识五引解脱经。基疏解经名为脱落义。演秘不取之。今按古者增一从一法至百法。今仅存十之一。余三阿含残缺者可推知焉。是则特此经以脱落命之。最足疑矣。何知古者有解脱经而没于今哉。或言指华严阿僧祇品者。可谓不知类已。妙乐所谓相续解脱经未知指何也。六十数中后八。毗婆沙师失其传。记诵之学无强所其不知。可以见已。古封禅七十二家。管夷吾所记仅十有二。孟献子友五人。孟轲忘三人。有所大知之则亦何苦也。
下士勤方便至为已故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由本事中至独觉。见贤愚因缘经十三优波□提缘品·阿育王经六。
若王生在至应王所。见长含十八转轮圣王品。按轮王御世。载在诸经。然但说金轮。余三轮王不多见。独众许摩诃帝经说四轮王。而此经非必小乘所诵。故论主曰。经从胜但说金轮。余轮王应知亦尔。盖准知已。普光作二解。前解无失。其后解意谓经例释。臆度之甚也。且昧乎文者。可以见已。
无处无位至一如来。中含多界经曰。阿难。若世中有二如来者。终无是处。若世中有一如来者。必有是处。又曰。阿难。若世中有二转轮王并治者。终无是处。若世中有一转轮王治者。必有此处。
如说如来轮王亦尔。前经是也。
世尊告舍至一如来。见长含十二自欢喜经。
梵王经说至自转。中含十九梵天请佛经曰。世尊告曰。梵天如日自在明照诸方。是为千世界。于千世界中。我得自在。亦知彼彼处。无有昼夜。按经律曰千世界。或有三千大千者。或对大千言千世界。读者察诸。
轮王出现至主兵臣宝。见中含十一七宝经·杂含二十七·增一三十三。
劫初时人至长寿久住。见长含二十二世本缘经。
若有能一至饥馑灾起。余阅大藏。尝记有此文。而今失其为何经也。
化地部经至来此。长含二十二世本缘品曰。有何因缘。世间有五种子。有大乱风。从不败世间。吹种子来生此国。一者根子。二者茎子。三者节子。四者疐子。五者子子。是为五种子。以此因缘世间有五种子出。按疐与蔕同。五种子见毗奈耶二十七。余尝断曰长含化地部所诵本者。岂不然乎。此品言有余部说。皆合于长含。学者择焉。
增一三十四又曰他方刹土风吹来。恐大众化地部经皆作此说。今论成败故指化地部也。
苦根第二静虑灭。见中含法乐尼经。
说彼名不动。中含五十迦楼乌陀互经曰。比丘。乐灭苦灭喜忧本已灭。不苦不乐舍念清净。得第四禅成就游。是圣说不移动。
分别业品第四之一
有二种业至思已业。中含二十七达梵行经曰。云何知业。谓有二业。思已·思业。是谓知业。本事经一法品曰业自性者。或思业或思业已。业已恐倒矣。
色有三至无见无对。见杂含十三。盖取意。
无漏法至名无漏法。杂含二曰云。何无漏法。诸所有色无漏非受。彼色若过去未来现在。彼色不生爱恚。如是受·想·行·识。是名无漏法。
诸有净信至无依亦尔。见中含二世间福经。为摩诃周那说七世间七出世间福。有部毗奈耶言七有事无事福业。增一三十五说七功德。而无无依福文。余具下。
苾刍当知至无见无对。杂含十三曰。云何法外入处。佛告比丘。法外入处者。十一入所不摄。不可见无对。是名法外入处。
彼如是知至清净鲜白。杂含三曰。作如是知。作如是见者。名为正见修习满足。正志·正方便·正念·正定。前说正语·正业·正命清净修习满足。是名修习八圣道清净满足。
离杀等戒至堤塘戒。
有漏法者至广说。杂含八曰。云何有漏法。谓眼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。生受内觉若苦·若乐·不苦不乐耳·鼻·舌·身·意。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·若乐·不苦不乐世俗者。是名有漏法。
有漏有取至亦尔。杂含十三曰。告诸比丘。有六覆。云何为六。谓色有漏是取心覆藏。声·香·味·触·法有漏是取心覆藏。是名六覆。
诸有苾刍至恒增长。见增一三十四·萨婆多论七。
由邪见故至邪命等。杂含二十八曰。邪见生已。能起邪志·邪语·邪业·邪命·邪方便·邪念·邪定。
那伽行在定至卧在定。中含二十九龙象经曰。乌陀夷以龙相应偈赞世尊曰。龙行止俱定。坐定卧亦定。龙一切时定。是谓龙常法。都有十七颂。是其一也。盖视波斯匿王龙象而作也。那伽或曰曩娥能伽。此译曰龙。或名象。称象为龙者美称也。出曜经曰。如来身名龙象。象亦名龙象。可以见已。那先比丘经曰。天竺名象为那。盖略尔。普光曰此言龙头。未审或头字象草误。
分别业品第四之二
受持戒乐身无热恼。出曜六戒品曰。慧者立禁戒。比丘无热恼。
身律仪善哉至遍律仪。有部戒经世尊略戒颂曰。护身为善哉。能护语亦善。护意为善哉。尽护最为善。又见僧祇律二十七·萨婆多论一·杂事等。又见增一十二·出曜七学品等诸经。梵三跋罗。旧译曰护或等护。唐译曰律仪。义净特双存言律仪护。或窃剿义净说以为己有。排击诸家妄断戒体。诡僻怪戾无足观焉。
应善守护至根律仪。见杂含十一·四十三近住律仪至一昼夜。见十诵六十五。
诸毗奈耶至具戒法。十诵六十善诵之一曰。佛在王舍城语诸比丘。十种明具足戒。何等十。佛世尊自然无师得具足戒。五比丘得道即得具足戒。长老摩诃迦叶自誓即得具足戒。苏陀随顺答佛论故得具足戒。边地持律第五得受具足戒。摩诃波阇婆提比丘尼受八重法即得具足戒。半迦尸尼遣使得受具足戒。佛命善来比丘得具足戒。归命三宝已。三唱我随佛出家。即得具足戒。白四羯磨得具足戒。是名十种具足戒。按明字得草误。诸家律文各殊。且如萨婆多论。曰七种具戒。而除无师·酬答·遣使·边国四。岐三归三语为二种。
一由自然至独觉。萨婆多论二曰。如佛在树下结伽趺坐言。我要不解此坐。而得漏尽。即身教成就口教成就后得漏尽戒亦俱得。是谓身教得戒。辟支佛亦尔。又见僧祇律二十三。
二由得入至五苾刍。萨婆多论曰。见谛得戒唯五人得。余更无得者。又曰。憍陈如为上座。以先见谛故。五苾刍见谛具本行集转妙法轮品等经。
三由佛命至耶舍等。萨婆多论曰。善来中实称为上座。以先来故。按佛在世率多善来得戒者。萨婆多论曰千二百五十人。盖据白四羯磨法以前而言之耶。舍见本行集耶输陀因缘品。阇那崛多曰言上伞。或译曰宝称名称。
四由信受至大迦叶。萨婆多论曰。大迦叶来诣佛所言。佛是我师。我是弟子。世尊修佉陀是师。我是弟子。是名自誓受戒。又曰。惟大迦叶一人得。余更无得者。又见毗尼母一。大迦叶归佛缘。见大迦叶本缘经·及因果经·中本起大迦叶始来学品·本行集迦叶因缘品。当时迦叶名最多。以望族称大以别。见萨婆多论三。
五由善巧至苏陀夷。见增一二十二须陀品。律摄十三曰。三者问许谓邬陀夷。邬字苏草误。
六由敬重至大生主。见十诵五杂事二十九。大生主缘。见中含瞿昙弥经。
七由遣使至法授尼。见杂事三十二。法授王舍城天与长者女。从父名且爱法故名法与。见杂事。或谓以具戒授其使故名法授者非矣。十诵所谓半迦尸尼者别人。半迦尸尼迦尸国梵志女。殊色人价以半迦尸国故为名。见十诵四十二。其出家缘亦全别。各举一人尔。混而为一人者非也。
八由持律至于边国。律摄五曰。东至奔茶林。西至二窣吐奴村。南至摄伐罗伐底河。北至嗢尸罗山。此限域外名曰边国。内名中方。
九由十众至于中国。见十诵二十一。萨婆多论曰。佛法始终以白四羯磨戒为宗本。能继续三宝作无边利益。莫上于白四羯磨戒。彼论除无师自然得而为论已。
十由三说至受具戒。十诵六十曰。若未结白四羯磨。若人归命三唱我随佛出家。是善受具足戒。若结白四羯磨后。归依三唱出家。不名得具足戒。萨婆多论曰。三语得戒。三归得戒。佛成道已。八年中得。八年后更无得者。六十贤部本行集经教化兵将品曰六十云种姓人。无明罗刹经曰六十贤邑众是也。注家云云谬矣。萨婆多论曰。牛伺比丘将七万人诣诸比丘。各尽与三语受戒。是非世尊亲授。故今举六十贤部。又按五分十五所谓于娑罗林六十人得阿罗汉果者。乃今贤部也。诸注不得其实故略言之。
由此能长至为长养。三千威仪经曰。布萨者此言净住。义言长养。阇那崛多曰乌晡沙他。此言受斋。亦言增长。律摄一曰。褒洒陀者言褒洒。是长养义。陀是持义。谓由众集说戒便能长养善法持自心故名褒洒陀。又褒洒同前。陀是净除义。谓增长善法净除不善故。按梵邬波婆娑。译曰近住。或曰善宿者义翻也。为受八戒者之称。或名褒洒他。译曰长养。其别号也。梵邬婆索迦。旧曰优婆塞。梵音赊促耳。译曰近事。旧翻曰清信士者取义。为受王戒者之称。初学或不识之异。遂至于近事·近住混而为一者谬矣。
此第八支至随行随作。见中含五·十五持斋经。按八斋出中含。及增一三十八。而合歌舞严身为一。加斋为八支。持斋经别译。有斋经·优婆夷堕舍迦经二本。全同本经。其他八关斋经·八种长养功德经等。虽次有异。亦同中含说。此等经并同此论后师说。然萨婆多论同此论前师。斋为第九而谓斋为斋体。以八事助成斋体。其相支持。名八支斋。不言九。予尝谓。律藏虽标曰萨婆多。或余部义者。岂不然乎。大乘经论亦异说。非今所关略焉。
佛告大名至邬波索迦。杂含三十三曰。佛告摩诃男。在家清白修习净住男相成就。作是说言。我今尽寿归佛归法归比丘僧。为优婆塞。证知我是名优婆塞。小本杂含十六曰。佛告释摩男。在家白衣归依三宝。以是义故名优婆塞。汝即其人。摩诃男或曰摩诃那摩或摩男。梵音赊促耳。阇那崛多译曰大名。盖为长子通称。本行集经。迦毗罗婆苏都城二兄弟。小者名摩尼娄陀。大者名摩诃那摩。考之长含。摩诃那摩乃跋提利迦。则知长子之通称。以别之。非必一人名也。
我从今者至舍生。中含三和破经曰。世尊我今自归于佛法及比丘众。唯愿世尊受我为优婆塞。从今日始终身自归。乃至命尽。他不遑枚举。按舍生言考之经。言命尽或寿终。而婆沙师特解以为舍杀生之略者。最足疑焉。或言护生则稍通。单言舍生。岂可为舍杀义哉。何从而得杀字乎。经言终身乃至命尽。非所谓命终舍生何也。恐有别诵本。不尔婆沙师岂妄意作说者哉。又按正理论意。似经部大名经无此文。有宗本有之。考杂含二本大名经。全无此文。正理论师或据别诵言之。何者。婆沙百二十四不言大名经。且其文与今论所引大名经别。果大名经有此文乎。则经部师谓此经不说可乎。可言我部不诵。而不可言此经不说。论主党经部。亦不可无评语也。
有四种至能学满分。正法念处四十四曰。优婆塞有四种。何等四种一一分行。二半分行。三数数行。四一切行。增一二十曰。夫清信士之法限戒有五。其中能持一戒·二戒·三戒·四戒·乃至五戒。皆当持之。当再三问。能持者使持之。又结授法曰。若持一戒。余封四戒。乃至若受四戒。余对一戒。若受五戒。当具足持之。优婆塞戒经有一分·满分名。而非小乘所诵。不可征焉。盖三藏大必兼小。小乃不兼大。理当然尔。
当来有僧汝应归者。瑞应经下曰。佛受□蜜。告诸贾人言。当归命于佛归命法。方有比丘众。当豫自归。即受教各三自归。贾人乃提谓波利辈五百人。经律曰二贾客。以为长也。因果经曰跋陀罗斯那跋陀罗利。阇那崛多曰帝梨富婆。此言胡菰。跋梨迦此言金挺。前代译称提谓波利。梵音楚夏耳。未知孰是。按本行集·中本起诸经皆曰。此时授三归五戒。瑞应经·因果经曰。唯授三归。后耶舍父始受五戒。考之他经律。二商主受五戒者。摩诃僧祇师之说。如萨婆多师。但受三归而止。
众人怖所逼至脱众苦。见毗奈耶杂事二十六·出曜经十七·法句譬喻经三。此颂盖有所为而发。诸注如无害。然不知世尊说时之缘。只以字解之。未免臆度耳。
诸持律者。至是性罪。稽诸部律文。唯言遮罪。无性罪文。论主之时。有持律者。私为此说者。不尔前代律论。岂得无此诤哉。
如彼尊者至可供给。律摄八曰。若看病苾刍。供给病者。除性罪已。余皆应作。
然有染疾至饮酒故。见杂含三十三。按杂含有释氏百手者犯饮酒。而世尊授以须陀洹记。诸释或疑焉。世尊曰。百手将死受净戒。舍饮酒而终。岂得不授记乎。盖指此与。然据小本杂含十六。则曰。彼粗手释不犯性重。犯于遮戒。命终时悔责故。戒得完具。此经虽曰遮罪亦不开。按分别功德论有病比丘。六年不起。优波离问其所欲。乃言。得五升酒可瘥。优波离以问世尊。曰。我所制法除病者。或谬传此事缘乎。然十诵五十八·有部毗奈耶四十二。皆曰医令饮者无犯。余部律亦同。而毗尼母经五载诸家说者。非药法之论。亦无失。今究持律者强为性罪意。不过于谓五戒中岂此遮罪。且经说饮酒之过失最为甚。遮罪而然乎。尔殊不知饮酒之为害莫大焉。荒沉于此。则三千威仪无由护焉。岂得具尸罗乎。外家亦恶旨酒防其荒亡。故世尊制为五学处之一。论其过失。则三十又六亦唯一端耳。开之病者。盖出于不得已。如赞成只陀波斯匿王等饮酒者。为人之一方便。尔后世援以为口实者。里妇效颦西施类已。或以为腾谤则曰。摩诃衍徒岂区区哉。是则淫怒痴亦何非岂不菩萨一三昧乎。其究至于非法无不为而傲然自大而极矣。由斯意者。当时持律者之言。抑有所见邪。
诸有苾刍至不可饮。见优婆塞五戒相经。十诵十七·有部毗奈耶四十二。饮酒学处皆有此制。盖以莎伽陀比丘之缘制也。
是身恶行。见中含三十八。
数习堕恶趣。分别善恶所起经。明三十六失中。第三十五曰。万分之后。当入太山地狱四分律十六。明十失中第十曰。身坏命终堕三恶道。
窣罗迷丽至放逸处。十诵二十一曰。谷酒·蒲萄酒·甘蔗酒·能放逸酒。佛阿毗昙经曰。饮酒敖逸处。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上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下
日本学一切乘沙门法幢着
分别业品第四之三
犯四重者至他胜名。十诵二十一曰。若比丘于是四堕法。若作一一法。是非比丘。非沙门。非释子。失比丘法。有部毗奈耶一曰。乘涅槃性堕落崩倒。被他所胜不可救济。又见四波罗夷法。然多罗树喻出受具足法波罗夷义净言波罗市迦。盖无正翻以义释。其说见律摄僧祇律等。十诵曰。名堕不如。
四种苾刍至惑苾刍。十诵一曰。若比丘者有四种。一者名字比丘。二者自言比丘。三者为乞比丘。四者破烦恼比丘。有部毗奈耶一。加白四羯磨圆具苾刍为五。十诵摄之自言比丘。曰。自言比丘者。用白四羯磨受具足戒。又复贼住比丘。剃除须发被着袈裟。自言我是比丘。是名自言比丘。诸注皆非毗奈耶之意。不可从矣。大氐古今释家。爱对法之宏博。而忘经律之简严。何哉。
如多罗树至重亦尔。十诵二十一曰。如多罗树头断更不生不青不长不广。比丘亦如是。
又犯重人至足跟他。百一羯磨十曰。我元不许破戒苾刍合得受用一掬之食。亦复不许以一足跟踏寺中。
应速拔除至苾刍者。见中含二十九瞻波经。按四阿含间有律语。古人只敬之诫其轻视。道安增一序所云。可以见焉。盖毗尼之为教。简严精致。世尊手所定。而饮光·鹅子之徒。犹不能措一辞。其崇尚可知已。古者禁非圆具者而辄讲习毗尼。所谓民可使由。而不可使知之也。后世大法衰。而毗尼终为虚器。则于其禁何有哉。其禁一坏。人视以藐之。时运所使。不可奈何耳。亵圣教之讥。吾耻之。
准陀当知至道沙门。长含三。告周那曰。如汝所问者。沙门凡有四。志趣各不同。汝当识别之。一行道殊胜。二善说道义。三依道生活。四为道作秽。别译诸本全同。又见杂事三十七曰。有四沙门无第五。我今为汝说次第。应知胜道·及示道·净道活命·并污道。四沙门经律各有释。婆沙配四人一端耳。准陀长者。长含曰。周那或曰纯陀。方等泥洹经曰华氏子淳是也。如准陀沙弥。或曰周那·尊那·均头·军头。梵音赊促耳。如僧伽罗刹集经。作均乘八头。疑乘八二字。译者注反切。误入于正文。八乃人字误。均古通荀。周礼地官公旬用三日焉。礼内则旬而见。易丰卦虽旬无咎。注旬均也。均古通旬。乘人二字注文审矣。
佛告大名至波索迦。重出。
汝应除弃此色类人。见十诵二十一受具足法。
有卵生龙至住斋戒。按四阿含等诸经不经见。处胎经四有此说。而大乘所诵。非今所关也。
业有三种善恶无记。见杂含十八·中含多界经。按增一·长含明三法中。无所谓三性说。杂·中二阿含。亦不言业有善·恶·无记。盖取义也。
业有三种福非福等。见杂含十二·中含达梵行经。
圣说此中至为动故。中含五十迦楼乌陀夷经曰。比丘离欲恶不善之法。乃至得第三禅成就游。是圣说移动。此中何等圣说移动。此中有觉有观。是圣说移动。乃至若此说移动心乐。是圣说移动。按论文岂不世尊至名为动故。问辞。于中圣说此中至名为动故。引经以结其义。由下三定至说名不动。答以经意各殊。普光圣说此中下。总为答辞者谬矣。是则圣说此中二句殆无用。所问在于上二界通名不动。乃引经明有动之由。岂不稳当哉。注家皆坐不睹经文故耳。或读旧论。则益知予说是。旧论不可不读也。
不动经。见中含十八。净不净动经是也。
不动二字不为经名解者误矣。
业有三种至乐受等。见杂含十七。
受乐受时乃至广说。见中含达梵行经·杂含十二。
顺乐受触乃至广说。见杂含十三。
眼见色已至受色贪。杂含十三曰。比丘。眼见色已觉知色。而不觉色贪。我先眼识于色有贪。而今眼识于色无贪。如实知。旧译家所谓觉。或痛乃受。
顺现受业乃至广说。见中含思经及分别大业经。
受乐受时二受便灭。见中含二十四大因经·长含大缘方便经。
闻有苾刍至作女人。
闻黄门至转作丈夫。见杂宝藏经三。
业有三种曲秽浊。
分别业品第四之四
业有四种至尽诸业。中含二十七达梵行经曰。或有业黑有黑报。或有业白有白报。或有业黑白黑白报。或有业不黑不白无报业业尽。
欲界善业名为黑白。
大空经中至向无罪。中含四十九大空经曰。阿难。是法一向可。一向乐。一向意念。无漏无爱。魔所不及。恶所不及。按向意间脱一白字。考他经律极然。
三牟尼三清净。见中含五等心经·水喻经等。
三恶行三妙行。见杂含十三。
故思经中至为意业。中含三思经曰。云何意故作三业不善。与苦果受于苦报。一曰贪伺。二曰嫉恚。三曰邪见。思经广说故作业之报应。题曰思以此。普光不知。而故思二字属上为解。谬矣哉。旧论曰故心作经。可以见已。学者或读旧论。稍知经名。而不能识阿含有思经。未免寡陋耳。律摄八曰。故者是决定心表非错误。书大禹谟刑故无小。传曰。故犯虽小必刑。
十业道或善或恶。见中含三伽弥尼经·杂含三十七·增一四十三。
杀有三种至三亦尔。见杂含三十七·中含伽蓝经。
寿暖及与识至无思觉。重出。
经说诸言略有十六种。长含八众集经曰四不圣语·四圣语。所谓不见闻觉知而言能。之名不圣语。翻之名圣语。今折为十六。盖本杂含三十七意。
佛告大母至觉所知。杂含十三曰。世尊告磨罗迦舅。我今问汝。随意答我。佛告磨罗迦舅。若眼未曾见色。汝当欲见于彼色起欲起爱起念起染着不。答言。不也世尊。耳声·鼻香·舌味·身触·意法。亦如是说。佛告磨罗迦舅。善哉善哉。磨罗迦舅。见以见为量。闻以闻为量。觉以觉为量。识以识为量。说偈言。若汝非于彼。彼复非于此。亦非两中间。是则为苦边。大母光记作鬘母。宝疏作大或鬘。正理·显宗皆作大母。按论本作大母者。展转相谬。鬘转为万。再误为大也。杂含曰磨罗迦舅。旧论曰摩罗枳母。可以见焉。正理·显宗不足证。校者不深考或改耳。
五盖经中至世间贪。见杂含二十四明四念处中。又见二十九明七觉分中。
无施与至阿罗汉。见杂含三十七·中含三思经。
分别业品第四之五
彼定于现至续善根。见中含二十七阿奴波经。
八邪支中至语业命。见杂含二十八。
俗邪见难除至属他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戒蕴经中至邪命中。按杂事四十。耶舍苾刍论十种非法。曰于长阿含戒蕴品处说。而今本无此经。盖残缺矣。或曰出增一。或出杂含。皆非也。
尊者无灭至受快乐。见中含十三说本经·本行集经·摩尼娄陀因缘品。
重障有三至异熟障。见毗尼母经一。毗尼母经。开元录曰。亦云毗尼母论。按经首何故名母经。智者说曰。此经能灭憍慢云云。古者经律各有母。中含二十曰。诵经持律。学阿毗昙。谙阿鋡慕。藏中有四阿含暮抄解二卷。可以见已。或单言母。乃阿毗达磨。中含五十二曰。持经持律持母。盖摩怛理迦译曰本母。则称论藏为母。以生觉慧也。般若梵文有母义亦是也。
分别业品第四之六
佛告始缺至阿罗汉。见杂宝藏经·有部毗奈耶四十六。按经律所载。是仙道苾刍告顶髻王之语。非世尊之言。婆沙百十九所引同此论。普光所云未知何据。记传之言多差。不必辨。缺字鲜本婆沙作骞。喻说旧论曰阿婆陀那经。译曰譬喻或出曜。乃说本起以示将来。如出曜经·杂譬喻经是也。或寄物托事以诲人。亦名譬喻。如百喻经是也。
佛说意罚为最大罪。见中含三十二优婆离经。经曰。我不施设罚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。我但施设业令不行恶业不作恶业。由是观之。罚与业自别。今言意罚。随外道所建名而论轻重尔。
罪中邪见最大。
如来告聚至成大利。杂含三十二曰。佛告聚落主。我忆九十一劫以来。不见一人施一比丘有尽有灭。聚落主。汝观今日有人家大富。多钱财多眷属多仆从。当知其家长夜好施。真实寂止故致斯福利。聚落主刀师氏。尼揵子之徒。小本杂含曰闭口姓是也。世尊以精勤超九劫。见修行本起经。
天地此界至遍无等。见本行集经四受决定记品。按本行集赞弗沙佛之颂。非帝沙佛。或异部说耳。此经已五部沙门所纂则。其说异同。不必辨。况今所翻传。昙无德部所诵本乎。又经言十万劫。恐十千劫之误。以一亿劫·十万劫·一千劫为次。此经所云算数。十十以变之。则一亿十万何复。十万十千何相距之甚。读者察诸。余别有考。
有三福业至福业事。见中含十一牛粪喻经·又三十四福经·长含众经·杂含十·及本事经三法品。又见增一十二。其说稍异。
若人以净至以施名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若施傍生至千倍果。中含四十七瞿昙弥经曰。阿难。布施畜生得福百倍。施不精进人得福千倍。增一十三。婆斯匿王曰。我曾从佛闻以因缘本。施畜生食者获福百倍。与犯戒人食获福千倍。
如七有依至可取量。见中含二世间福经·增一三十五。其说小异。毗奈耶四十六所载全同此。
如熊鹿本生经说。按熊菩萨缘未考所出。鹿王缘见菩萨本缘经鹿品·撰集百缘经出生菩萨品·出曜经道品。普光·法宝辈引九色广经非矣。彼乍睹经师。而不识大乘所诵本。陋哉。小经历历可征。胡不引此而旁求乎。寡陋之极至于此。
若施持戒至亿倍果。见中含瞿昙弥经。
若离染者至为最胜。前经颂曰。离欲施离欲。是财施第一。
施预流向至量更增。三条并见瞿昙弥经。
有二种业至增上业。见业报差别经。
四人能生至修慈等。见增一二十一。其第四为请转法轮异此。
有信正见至劫天乐。旧论曰。彼师说此偈顺三分善。
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一
经说有七随眠。见杂含十八·长含八·增一三十四。
若有一类至随眠断。
于乐受有贪随眠。按六六经出杂含十三。而没此文。盖残缺。其三受有三随眠。见经十七明凡圣生受之别处。
离欲贪诸至见现行。见中含四十四。分别大业经是也。
彼类有执至因生等。见长含十四。梵动经是也。
苾发知至取蕴起。杂含二曰。若诸沙门婆罗门见有我者。一切皆于此五受阴见我。等随观见四字。普光懞懞乎。为多解凿矣。本事经五曰。彼随观见色即是我。又曰。自调顺不随观见色即色。宗轮论曰。等观诸世间。种种见漂转。正与此相发。同玄奘译。可互证已。等之为言齐也。又称量轻重也。盖见我者。或谓色是我。或谓色异我。其所执各殊。而均之莫非见趣者。故言等随观见。岂不稳协哉。大氐诸注非但昧于古而已。戾乎文而为解。未免牵强耳。是古今学者之通弊也。
于无常计至我亦然。见七处三观经·大集法门经。又见阴持入经。析为七十二倒。要之不过四倒。七处三观经二卷。安世高译。原出杂含。开元录曰。首末有三十经。今本有四十七经。智升或睹别本乎。况群录言有十七纸。则知残缺本也。检经文大有错简。甚搀入诸他经。读者难其解。亦宜矣。余所校正。具大藏诀。大氐编大藏者。专纂集为务。未遑精核。后撰录者多不晓其非。智旭阅藏知津多所辨正。而未免沿袭之谬。所谓目睫之论也。
若有多闻至已永断。见阴持入经下。
尊者庆喜至心便净。见杂含四十·增一二十七。盖辩自在情欲未除。问灭此术于庆喜。乃对以此。梵婆耆舍。或鹏耆奢。此言辩自在。增一弟子品曰。能造偈诵叹如来德。所谓鹏耆奢比丘是。是论辩了而无疑滞者。亦是鹏耆奢比丘。而下文鹏或作多。盖转误。中含等皆作傍。法贤本作□。□为弹舌。则愈知其作多者非也。旧论曰躬自在。支谦本亦然。据增一所云。辩自在为正。于诸外道至当不有。见中含五十四嗏帝经。
三不善根。见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罗·杂含十四·增一十三·长含众集经。
十四无记。见杂含三十四·中含六十见经苾刍当知至应舍置。按旧论语势。苾刍当知下十一行余。总是经文未考所出。如四记问。见中含二十九说处经·大集法门经。
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二
苾刍当知至断欣求。见杂含三。经具说三世五蕴有。而现世实有亡论。故略焉。
识二缘生至及诸法。杂含八曰。有二因缘生识何等为二。谓眼·色。耳·声。鼻·香。舌·味。身·触。意·法。论其二者何下。普光以为论文而为解。坐不睹本经耳。不寓眼大藏之徒。鸟足与言哉。
许法体恒至自在作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依彼杖髻至犹是有。见中含四尼揵经。
眼根生位至已还无。杂含十三曰。云何为第一义空经。诸比丘眼生时。无有来处。灭时无有去处。如是眼不实而生。生已尽灭。有业报而无作者。此阴灭已。异阴相续。除俗数法。增一四十八曰。若眼起则起。亦不知来处。若眼灭则灭。亦不知去处。无有而眼生。已有而眼灭。皆由合会诸法因缘。又见三十卷六重品。已具世品。盖三藏之为教。只论俗数法起灭而止。其高远精微者。大圣寓诸字字句句之间。如器界成败·四生四食说。所谓言近而指远者也。瑜伽者潜心于斯。则定慧交蒸。自在妙用油然生。孰能御之。后世学佛徒。瞥然不知其所蕴也。遂轻视四含而弃之。以为迦文胡为此浅近之言。此虽似大机。乃其心胸窄陋。岂知圆融之为圆融哉。于是乎大小之间遂成鸿沟。小矣哉。其见之是予之所以独称学一切乘者也。此等议论不与是编关余。而聊言及尔。
菩萨说世至无是处。
善来苾刍至是无上。见杂含二十六。有非有作实不实。余全同。盖世尊无畏智之所使然也。
梵志当知至十二处。见杂含十三。生闻婆罗门问一切兼一切有之义。乃答以十二处非无。按或唯三世至而说有言。经部据经以述自宗义。诸注以为经文者谬矣。是则文理不属。是亦不读经本故也。
漏暴流轭取。并见杂含十八·长含众集经。
欲轭云何至知亦尔。
欲贪名取。重出。
具寿应知至知亦尔。见杂含十八本事经一法品。
分别随眠品第五之三
五顺下分结。见中含五十六五分结经。他如长含众集经等。不遑枚举。
但说断三。见杂含二十九。
五顺上分结。见长含众集经。又见阴持入经。掉举为不解已。贯经论五下结不下数十章。而其五上结仅见此。盖五十结之为物。使人不得出欲界焉。欲界至贱可恶之甚也。是所以大圣设教未尝不因是言者也。后世学者多不领其意。视以为无紧要者。悲哉。
经说欲贪缠为缘。见杂含三十三及三十五。
说盖有五至五疑盖。见杂含二十六·增一五及二十四·长含众集经。
按诸经皆言睡眠盖。而不言惛眠。然经意亦合惛·眠之二为一盖。何以知者。杂含二十七明五盖之十中曰。有睡有眠。彼睡彼眠。即是盖。有掉有悔。彼掉彼悔。即是盖。而余二盖不言有贪有欲有嗔有恚。则知睡·眠实二物也。惛沈已懵昧之相。何异睡之相。其名睡者可知已。如长含掉悔为调戏。异部所诵本不必会。 如是五种至不善聚。见杂含二十四·增一二十四。
何等名为至光明想。杂含二十七曰。何等为睡眠盖食。有五法。何等为五。微弱·不乐·欠呿·多食·懈怠。于彼不正思惟。何等为睡眠盖不食。彼明正思惟。
何等名为至奢摩他。又曰。何等为掉悔兽食。有四法。何等为四。谓亲属觉·人众觉·天觉·本所经娱未觉。自忆念他人令忆念。而生觉。于彼起不正思惟。何等为掉悔盖不食。彼寂止思惟。按未乐草误。此二条援以证二盖各虽二物合为二盖。由此经中至食非食同。示合为一其有依据。何等名为下至光明想。正引经证。所云作如是说者是也。如是二种至心性沈昧。论家辞。掉悔虽二下文例同此。由此经中作如是说二句。管到于此。不尔虽字不稳。诸注以何等名为下总为论文。而谓论主问答以明食非食者。大谬矣。是则文理殆不相接。是亦坐不稽古故耳。不读三藏。且昧乎文者。乌识别哉。
修等持者至畏掉悔。
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一
夫医王者至集灭道。见杂含十五。医喻经。施护译。杂含十五同本。藏中属单本非矣。
经中说为圣谛。见中含七分别圣谛经·杂含十五及十六·增一十七四谛品。
圣者说是乐至是乐。见杂含十三。
诸乐受生至坏时苦。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曰。乐觉者。生乐住乐变易苦无常者。即是灾患欲使也。
诸苦受生至住时苦。前经又曰。苦觉者。生苦住苦变易乐无常者。即是灾患恚使也。
若非常即是苦。见杂含十七。
如以一睫至生怖畏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行苦。见分别圣谛经等明苦谛中。
诸所有受无非是苦。见杂含十七优陀夷问答中。
汝应以苦观于乐受。杂含十七曰。佛告罗□罗。有三受。苦受·乐受·不苦不乐受。观于乐受而作苦想。观于苦受作剑剌想。观不苦不乐受作无常想。
于苦谓乐名为颠倒。具前品四倒下。
佛告庆喜至非是苦。杂含十七曰。尔时尊者阿难白佛言。世尊。我独一静处禅思念言。如世尊说三受。乐受·苦受·不苦不乐受。又说。一切诸受悉皆是苦。此有何义。佛告阿难。我以一切行无常一切行变易法故。说诸有受悉皆是苦。又复阿难。我以诸行渐次寂灭故说。以诸行渐次止息故。说一切诸受悉皆是苦。
庆喜作此至非是苦。前经是。
三受谓乐至苦不乐。见杂含十七·中含五十八。
诸佛正遍至受皆苦。杂含十七曰。知诸行无常皆是变易法故。说受悉苦。正觉之所知。
诸有乐根至结永断。
佛告大名至乐所随。杂含三曰。摩诃男。若色非一向是苦非乐。非随乐。非乐长养。离乐者。众生不应因此而生乐着。摩诃男。以色非一向是非乐。随乐。乐所长养。不离乐。是故众生于色染着。染着故系。系故有恼受·想·行·识亦如是说。按摩诃男若色下非字。摩诃男以色非一向是苦下非字。两剩矣。后文是苦当作苦是。不尔不通也。经具说受想行识。其文皆效之。盖校者不领经意而妄衍之耳。何以知者。经下文曰。摩诃男。若色一向是乐非苦。非随苦。非忧苦长养。离苦者。众生不应因色而生厌离。摩诃男。以色非一向乐。是苦。随苦。忧苦。长养。不离苦。是故众生厌离于色。厌故不乐。不乐故解脱。此文无二非字。又有一证。婆沙六十卷引此经。而无二非字。可以见焉。其衍字不待辨论。凡观论藏。须精经·律二藏。观经·律二藏。须通论藏。不尔不得也。
说爱为果。见中含分别圣谛经等经。
业爱及无至特伽罗。杂含十三偈曰。诸业爱无明因积他阴。本事经六曰。无明未永断故。爱未弃故。业未息故。由是因缘能感后有。所以者何。业为良田。识为种子。爱为溉灌。无明无智无了无见之所覆蔽。识便安住欲有·色有·无色有处。可并证。
又契经说五种种子等。杂含二曰。有五种种子。何等为五。谓根种子。茎种子。节种子。自落种子。实种子。此五种子不断不坏不腐不中风。新熟坚实。有地界而无水界。彼种子不生长增广。若彼种新熟坚实。不断不坏不中风。有水界而无地界。彼种子亦不生长增广。若彼种子新熟坚实。不断不坏不腐不中风。有地水界。彼种子生长增广。比丘。彼五种子者譬取阴俱识。地界者譬四识住。水界者譬贪喜四取攀缘识住。
普光不睹经文妄为二解。前解无失。其后解臆说之甚也。法宝断取后解。以为经不言喻说。未尝睹经而臆以断之。可谓僣妄已。
业为生因爱为起因。见杂含十三有因有缘有缚法经。又缘生初胜分法本经曰。世尊会于共因共缘共由法门之中说。唐译本曰有因有缘有由法门经。皆指杂含。
又彼经中至缘有绪。前经是也。又见中含大因经·长含大缘方便经按因缘绪言。杂含曰因缘缚。中含曰因习本缘。长含曰由缘。盖诸支之为累。牵连牢结而起。如环无端然。是藉彼。彼亦因此。故曰有因有缘有绪。以无孤起者也。普光曰并是无明等异名。意料之言耳。
谛有二种至胜义谛。见增一三阿须伦品。汝等若能至脱不久。见中含二十一说处经。
苾刍谛听至如是说。见大集法门经。按增一二十一又说四起爱之法。所云衣食床药。其医药。大集言诸受用是也。其所以非圣种者。正理论言之。而初说不协经意。后说为正。有无有者。盖是四种之物获之也。爱异或不获乎则贪慕焉。大氐为凡者之情为然。其厚薄虽则异。圣者亦犹病诸。诸曰有与无有各有爱生。经义如此。普光所云。止谓有爱无有爱耳。
阿那阿波那念。见杂含二十九·增一二广演品。大安般守意经二卷。详具焉。虽属经藏。颇似论体。或瑜伽师纂集以为一部者也。安般或曰安那般那。梵音赊切耳。译异同不尽于此。
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二
于身住循至三亦然。见中含二十四念处经。
无灭作如至念得住。见杂含十九。答目连语。
世尊亦说至即不谬。见杂含十一。答萦发目连语。循经作顺。正法念处身念处品作循身观。
此四念住至心法灭。见杂含二十四。
正性所谓涅槃。
诸圣弟子至惟于道。
佛告长者至渐现观。杂含十六曰。佛告须达长者。此四圣谛渐次无间。非顿无间等。佛告长者。此四圣谛渐次无间。非顿无间等。佛告长者。若有说言。于苦圣谛未无间等。而于彼苦集圣谛·苦灭圣谛·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。此说不应。所以者何。若于苦圣谛未无间等。而欲于苦集圣谛·苦灭圣谛·苦道迹圣谛无间等者。无有此处。
如是等至经有别喻。杂含连有三经。须达经居首。次有异比丘问·阿难问二经。其须达经曰。犹如有人。两细树叶连合为器盛水持行。无有是处。如是于苦圣谛未无间等。而欲于苦集圣谛·苦灭圣谛·苦灭道迹圣谛无间等者。无有是处。异比丘经曰。如有四磴阶道升于殿堂。若有说言。不登初阶而登第二·第三磴·第四阶。升于堂殿者。无有是处。阿难经曰。譬如四磴梯升殿堂。若有说言。不由初磴而登第二·第三·第四磴。升殿堂者。无有是处。按异此丘经二磴字剩矣。堂殿当作殿堂。普光出三经喻。未知何据。果臆说也。彼只视婆沙一百三载经一喻。而妄敷衍耳。法宝而下皆效尤。陋亦甚矣。设使其言无失。意料之说不足信。
但于苦谛至佛亦然。杂含十六曰。若于苦圣谛无疑者。则于佛无疑。于法僧无疑。于集·灭·道圣谛无疑者。则于佛无疑。于法僧无疑。说者或谓。论佛字余字误。据婆沙一百三所载正理论。皆言于苦无疑于集·灭道亦无疑。而为是说耳。殊不如经有明文。其所执稍异。意义全无别。妄改窜是。诬亦甚矣。
契经说极七返生。见中含第一水喻经·三十六闻德经等。
无处无容至八有义。见中含四十七多果经。
饮光部经至受七生。小本杂含曰。于人天中七生七死得尽苦际。余断以为饮光部经者。岂不然乎。普光·法宝辈皆谓引二经证谬矣。以契经说天七及人二句。言有依据。而有宗所诵本不分明故。援饮光部经以为确证。不尔分明字不安。旧论语势又实一经也。忘文理巧造说者。乌足与言。
愚作罪小至亦能浮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
预流作苦边际。见杂含六。普光界品记。以作苦边际定为无学果。缠绕为说。于是亦不能不谓命之预流果。何其无特操也。
分别贤圣品第六之三
先说无行后说有行。中含善人往来经·杂含三十一·长含十二清净经·大集法门经等。有行无行为次。如杂含二十七·长含众集经。无行有行为次。盖无一定之说。对法师所执各殊。亦无害。净影义章贤圣章。为毗昙成实异是也。
七善士趣。如上引。又见世品。
天帝释至当生于彼。见中含三十三释问经。
经说不还有名身证。中含五十一阿湿具经曰云。何比丘有身证。若有比丘入解脱身触成就游。不以慧见证漏已尽已知。如是比丘而有身证。增一十九又曰。于是有人。身自作证。亦不信他人。亦不信如来语。诸尊所证言教亦复不信。但任己性而游。是谓名为身证人。是与中含说迥别。
成就游所云具足住。游如礼学记息焉游焉之游。注游谓无事间暇总在于学也。
说有十八有学不说身证。按中含三十福田经。为给孤独长者说二福田。所云十八学人·九无学。而其中有身证者。有部尼陀那二载此经。乃不摄身证。全同正理所引。
佛告憺怕至有学者。杂含三十五曰。外道出家名曰尸婆。白佛言。瞿昙。云何为学。所谓学者云何学。佛告尸婆。学其所学故名为学。尸婆白佛。何所学。佛告尸婆。随学增上戒。学增上意。学增上慧。尸婆小本杂含曰尸卜是也。普光释经为学所应学无漏正法义。殊不知所学乃所云三学。而正所学亦是物也。是亦坐不读本经耳。
以能勤劳至名沙门。中含四十八马邑经曰。云何沙门。谓息止诸恶不善之法诸漏秽污。为当来有本烦热苦报生老病死因。是谓沙门。增一四十六曰。沙门名息心。诸恶永已尽。僧史称。魏晋沙门依师命氏。如帛法祖竺道生之流也。晋道安受粗佛图澄。澄姓帛氏。安以师莫过迦文乃以么称。人或议焉者。后增一阿含译出。始服其悬解云。当时已有法海经。西晋法炬所译。其经具言之不待增一矣。学者不知而以为昉增一者。邪甚哉。古今鲜能读三藏者矣。堪长大息焉。佛图澄碑曰。澄本姓湿。碑石勒所立。在邢州内丘县西。见封氏闻见。诸书止谓帛氏。故附言之。
契经说此差别有四。杂含二十九曰。何等为沙门果。谓须陀洹果·斯陀含果·阿那含果。阿罗汉果。中含二十六师子吼经曰。此中有第一沙门·第二·第三·第四沙门。此外更无沙门梵志。异道一切空。无沙门梵志。
云何一来至五下结。杂含二十九曰。何等为须陀洹果。谓三结断。何等为斯陀洹果。谓三结断。贪嗔痴薄。何等为阿那含果。谓五下分结尽。何等为阿罗汉果。谓贪恚痴永尽。一切烦恼永尽。
亦说名婆罗门性见中含马邑经·增一四十六。
亦说名梵轮。
说佛亦名至名清凉。中含三十四世间经曰。如来是梵有。如来至冷有。无烦亦无热有。谛不虚有。按四有字。考之余经。者字误。亦字又者草误。
世尊有处说外法轮。见杂含十五等诸经。按世高译转法轮经。义净译三转法轮经。诸录皆云出杂含十五。今读二经其世高本。大不类杂含。盖别本尔。经首曰。于是有自然法轮。飞来当佛前转。佛以手无轮曰。上往者。吾从无数劫来。为名色转更苦无量。今者爱之意已止。漏结之情已解。诸根已定。生死已断。不复转于五道也。轮即止。是一事最奇矣。无轮当作抚轮。上字止形误。
有五补特至乃至上流。
分别贤圣品第六之四
于契经中至不动法。中含三十福田经曰。云何九无学人。思法·升进法·不动法·退法·不退法·护法·护则不退。不护则退。实住法·慧解脱·俱解脱。是谓九无学人。正理曰。然余经说。无学有九。谓初退法·后俱解脱。彼不退法此不动摄。彼二解脱通此六摄。故阿毗达磨唯说有六种。盖合经所说九种为六者。实对法说耳。然经思法居首。考之有部尼陀那。又载福田经。其次第同正理所云。又按经护则不退不护则退二句。恐后人旁注。误入正文。尼陀那所载无之。况二十七贤圣中。何但释之一名哉。
苾刍圣慧至为实断。见中含二十三青白莲华喻经·杂含十九。
我说有学至阿罗汉。见中含五十一阿湿具经·杂含八。盖无学圣已行不放逸毕。是以不为言。
佛告庆喜至阿罗汉。见中含四十九大空经。
但说退失现法乐住。前经曰。若彼得四增上心现法乐居。本为精勤无放逸行故。此或可有去。以弟子多集会故。
不动心解至从此退。前经文曰。若彼不移动心解脱作证。我不说彼有障碍也。杂含八曰。但逮得第一三昧正受。终不退减。
由经说有时爱解脱。大空经曰。时爱乐心解脱。及不时不移动心解脱。
一法应起至心解脱。长含九十上经曰。云何一生法。谓有漏解脱。云何一证法。谓无碍心解脱。十报经曰。一法可成令意止。一法当证令意莫疑。按世高译十报经。长含十上经同本所云增十经是也。一一增至十。重叠十十增至十。都五百五十法。名曰十上。以十十相增。今论曰增十。旧论曰十增。其与增一殊。可以见焉。普光曰。从一法门增至十种。名增十经。是误效增一阿含名而言之。是则长含连有十上·增一二经。此二奚别。其说至于增一经而穷矣。徒以字解之。其说至于增一经而穷矣。徒以字解之。其说佛弗谬者。不概见耳。
乔底迦昔至般涅槃。见杂含三十九。又见出曜无放逸品。而为退罗汉果。杂含曰。六退时受意解脱身作证。有宗所诵为尔。又见增一十九。
多闻圣弟至不善觉。杂含四十三曰。或时多闻圣弟子。失于正念生恶不善觉。长养欲长养恚长养痴。是钝根。多闻圣弟子。虽起集灭。以欲覆心。譬如铁丸烧令极热。以少水洒。寻即干消。如是多闻圣弟子。钝根生念寻灭云云。集字恐寻字误。经五妙欲譬诸火坑。所言炭喻也。旧论曰火聚譬经。可以见已。
彼圣弟子至入涅槃。前经曰。彼多闻圣弟子。其心长夜临趣流注浚输。向于远离向于离欲。而涅槃寂静舍离乐。于涅槃于有漏处寂灭清凉。按临趣当作顺趣。盖草误。稽之经二十一文极然。
余契经中至应果力。杂含二十六曰。佛告舍利弗漏尽比丘有八力。何等为八。谓漏尽比丘顺趣于离。流注于离。浚输于离。顺趣于出。流注于出。浚输于出。顺趣涅槃。流注涅槃。浚输涅槃。若见五欲。犹如火坑。如是见已。于欲欲念欲受欲着。心不永住。修四念处·四正断·四如意足·五根·五力·七觉支·八圣道分。
又此经说至得清凉。前四十三文所云于有漏处寂灭清凉是也。普光解清凉字以为清凉炭。妄哉。误解经题。而遂至乃添一炭字为说。附会之甚也。
我说所证至从此退。见中含四十九大空经。
苾刍当知至没灭离。见杂含四十三。所云炭喻经。
五烦恼断至名满学。杂含二十九明三学中。有此意义。
经说通行至速通行。见中含五十九第一得经·长含十二自欢喜经·增一二十三本事经二法品。按是等诸经各有所为而言之。其本事经特具焉。
经说学分至八圣道。三十七觉分。或名道品。或名觉支菩提分法。其说散在于诸经。今举其一二。四念住。见中含二十四念处经·杂含十九等经。四正断。见杂含三十一·增一十八四意断品等。五根·五力·七觉支。并见杂含二十六八圣道支。见中含四十九圣道经。杂含二十八。
吾今为汝至三摩地。
此四念住至嗜依念。中含五十二调御地经曰。此四念处。谓在贤圣弟子心中。系缚其心。制乐家意。除家欲念。止家疲劳。令乐正法修习圣戒。
于八道支至修圆满。杂含十三六分别六入处经曰。八对道修习满足已。四念处修习满足。四正勤·四如意足·五根·五力·七觉分修习满足。
苾刍当知至圣道支。杂含四十三曰。譬如有边国土。善治城壁。门下坚固。郊道平正。于四城门置四守护。悉皆聪慧。知其来去。当其城中有四郊道。安置床榻城主坐上。若东方使来。问守门者。城主何在。彼即答言。主在城中四郊道头床上而坐。彼使问已往诣城主。受其教令复道而还。又曰。所谓城者。以譬人身粗色。如箧毒蛇譬经说。善治城壁者。谓之正见。郊道平王者。谓内六入处。四门者。谓四识住。四主门者。谓四念处。城主者。谓识受阴。使者。谓正观。如实言者。谓四真谛。复道还者。以八圣道。按边国土土字主误。谓之正见之字剩。平王当作平正。以八圣以字当作谓。所言箧毒蛇譬经。又出此经。普光引罗刹国缘。原出中含三十四。商人求财经是也。又见增一四十一马王品。而无所引文。其事缘亦殊矣。彼乍睹婆沙·西域记等所载。以妄意附会耳。法宝而下数十家。皆不知其臆说。遂沿袭而不还。陋哉。皆眼不经三藏。而乃任意说经义。多见其妄尔。
经说证净至戒证净。见杂含三十及三十三。
经言学位至成就十。见中含四十九圣道经·四十七五支物主经。
即余言心慧解脱。见杂含八。
云何解脱至欲勤等。杂含二十一曰。云何为解脱清净断。谓圣弟子贪心无欲解脱。恚痴心无欲解脱。如是解脱未满者令满。已满者随顺摄受。欲精进乃至常摄受。是名解脱净断苦种。经具说戒心见解脱四清净。是其解脱净文也。
经说三界谓断离灭。见杂含十七·长含众集经。
经说三界无为解脱。杂含十七曰。若断界无欲界灭界。是名诸解脱界。
分别智品第七之一
如实了知至贪心等。中含十九迦絺那经曰。以他心智他心如真。有欲心知有欲心如真。知无欲心。知无欲心如真。有恚无恚·有痴无痴·有秽无秽·合散·高下·小大·修不修·定不定·不解脱心。知不解脱心如真。解脱心知解脱心如真。又见念处经。总成十双二十双。今论加掉不掉·静不静之二双。除秽无秽之一双。增一二十九为十二双。如苦乐品。则减二双而成十双。盖无一定已。是阿毗达磨之所以离合之者也。
此心云何至观无止。见中含四十二分别观法经。
离贪嗔痴至不堕有。杂含十八曰。比丘。心法善修。心离欲。心离嗔恚。心离愚痴。心得无贪法·无恚法·无痴法。不转还欲有·色有·无色有。
因集生缘至欲为生。杂含二曰。此五受阴以何为根。以何集。以何生。以何触。佛告比丘。此五受阴欲为根。欲集。欲生。欲触。又见经十二。经三十二又曰。若众生所有苦生一切。皆以欲为本。欲生·欲集·欲起·欲因·欲缘而苦生。盖详略殊。而其次亦无一定尔。
有二五二至变异有。见杂含三十五。所谓十八爱行从内起者也。内外合成三十六爱行。乘之三世。总成百八爱行。
苾刍诸行至为寂静。见杂含十七。
此道能至至清净理。出曜九道品曰。是道无有余。见谛之所净。又曰。唯是更无过。一趣如渊流。旧论曰。如经偈言。惟此道无余能清净见。明出曜所载乃是也。
云何修根至防善护。见杂含十一。
云何修身至毛爪齿。见中含二十念身经。
分别智品第七之二
如舍利子至多少等。舍求度人缘。见贤愚因缘经四出家功德尸利苾提缘品。其鸽事缘。不经见。盖残缺矣。鸽惊怖舍利子影事缘。见萨婆多论·毗婆沙等论。而无观前后际文。独见智度论十一。诸注引以为证。而不知小乘所诵本有乎否也。虽无害于义乎。其寡陋亦甚矣。
佛四无畏如经广说。见增一十九。
佛三念住如经广说。见中含四十二分别六处经。所言三意止是也。
若于佛福田至得涅槃。
死生智知至恶行等。见杂含二十六·中含十九迦絺那经等。
如契经说无学三明。见杂含三十一。世尊尝获之觉树下。载在本行集成无上道品。修行本起经名三术阇。注此言三神满具足是也。
契经说有三种示导。中含三十五伤歌罗经。有三示现。如意足示现·占念示现·教训示现。杂含八·增一十五。曰三事教化。长含十六坚固经曰三神足是也。按瑞应经以记心示导为说经。未审。是则说经教诫奚别。前文已言智慧知人本意。则其言说经者写误耳。长含曰。有瞿罗咒。能现如是无量神变。有乾陀罗咒。能观察他心。婆沙所载同此。今论反之。未审。是终西方所习妖术。不可得而考矣。西域之俗最好幻。亡论于梵志。虽女流亦慑焉。如摩登女之流也。其吞刀吐火则未也。扪日月驱风雨。出没变幻实出意表矣。神变何足为奇哉。神变而尽迦文。则何贵于觉哉。其或以抗外家者。因人之所信而导之。是又所以般若之使也。古人已具言这如仲尼识庙火辨萍实。岂足轻重之乎。史迁称仲尼。犹或议焉。事佛者何见之浅且小也。
诸佛境界不可思议。重出。
一化主语至化亦然。见长含五阇尼沙经。其为长行为异。又见义足经。义足经又曰。佛语化人默然。化人语佛默然。何以故。正觉直度正所意故。可并证。按婆沙百三十五论化语中。引施设足论。其文见施设论第五。是论尝译出于赵宋。至今数百年。而竟无一人讲及者无他。以后于玄奘而出。后之学者遂乃沿袭以为缺典。殊不知法护赍来其本。已载在于大藏。岂不悲乎。古者求遗文于葱岭之外。而弗获则弗已。何彼此相去之甚也。
如尊者大至慈尊世。按大迦叶入鸡足。或曰取涅槃。或曰待慈尊而取灭。如增一三十五莫畏品·四十四不善品。曰弥勒佛出世。然后取灭度。如本行集四十五大迦叶因缘品·阿育王经·付法藏传·杂事五百结集中。则曰入无余依涅界。而定力持身乃至龙华之会。婆沙·今论亦同此。有部所传盖如此。如增一所云。大众部所传尔。大乘所传亦有此两说。或概而谓小乘家为取灭。大乘以为入灭定者。大谬矣。智度论三曰入无余灭。可以见已。
分别定品第八之一
契经说此至上心学。见杂含二十九。
世尊亦说有恶静虑。见中含四十二分别观法经。
经说寿暖合故。见中含五十八法乐尼经。又说名色至相依住。杂含十二曰。譬如三芦立于空地。展转相依而得竖立。若去其一二亦不立。若去其二一亦不立。展转相依而得竖立。识缘名色亦复如是。展转而得生长。
又说名色识为缘。杂含二曰。名·色因。名·色缘。是故名为识阴。所以者何。若所有识。彼一切名·色缘故。
又遮离色至来有去。杂含二曰。比丘。若离色·受·想·行·识。有若来·若去·若住·若坐者。彼但有言数。问已不知增益生痴。以非境界故。经明四识住文也。问字闻误。第三卷作闻为正。
又说四食如四识住。杂含十五曰。若比丘。于此四食有喜有贪。则识住增长。识住增长故入于名·色。乃至纯大苦聚集。若于四食无贪无欲。无贪无欲故识不住不增长。乃至纯大苦聚集灭。按杂含连有四食四识住经。其语意全同。故曰说四食如四识住。诸注不知而为穿凿之说耳。
有一类天超段食。见中含五成就戒经。
又说彼天喜为食。见长含二十忉利天品。
契经说彼出离色。见杂含十七。
无色解脱至诸色故。中含二十三周那闻见经曰。有四息解脱。离色得无色。又杂含十四曰。寂静解脱起色·无色。按起乃超误。
无色有情至超越故。中含二十四大因经曰。有无色众生。度一切色想。灭有对想。不念若于想。无量空处。是无量空处成就游。谓无量空处天。
契经中说有不出有。杂含十七曰。若色界众生。及住无色界不识灭界者。还复受诸有。本事经三法品曰。应以正慧如实随观。出离色有及无色有。
于静虑中至至识类。见本事经三法品。
按经文于色界。言其中所有色·受·想·行·识。如是法性皆是无常。于坎色界。但言诸有受·想·行·识是也。
心定等定名正等持。杂含二十八曰。若心住不乱不动。摄受寂止。三昧一心。是名正定。
云何乐根至心乐受。
自说为身所受乐。四阿含中皆曰。离喜欲。无求游。正念正智。而身觉乐。又曰身体乐。
若尔时诸至三摩地。杂含十七曰。世尊。若使圣弟子学远离喜乐具足身作证。得远离五法修满五法。云何过离五法。谓断欲所长养喜。断欲所长养忧断欲所长养舍。断不善所长养喜断不善所长养忧是。是名五法远离。云何修满五法。谓随喜欢喜猗息乐一心。普光解断五法以为五顺下分结。或为五盖法。均是摸索之说。不待辨论。学者不知其非也。遂受而传之。以为经意如是。乃弃三藏而任意造说者。诸注皆是。凡不读三藏而讲对法者。是庸何殊夫瞽者之辨五彩乎。其言非妄则迂矣。
诸所有眼乃至广说。见杂含八。已具业品辨颠倒契至余灭乐。
又余经说至喜忧没。见中含第一城喻经·长含十七布^2□婆楼经等。
三定有动第四不动。见中含乌陀夷经。已具业品。
第四静虑至乐所动。见前经。
经说等持至寻无伺。见长含九十上经·中含十七长寿王本起经。
契经复说至三无相。见杂含二十一·长含众集经·增一十六。
契经复说至相无相。
契经复说至三摩提。见大集法门经。
有修等持至法乐住。
分别定品第八之二
修习慈等至切世界。中含二十一说处经曰。比丘者心与慈俱。遍满一方成就游。如是二·三·四方四维上下。普周一切心与慈俱。无结·无怨·无恚·无诤。极广甚大。善修遍满一切世间成就游。余三同此。又见杂含二十一等诸经。
八解脱经中说想观。见中含五十九第一得经·长含八众集经。
圣教总言唯住千载。杂含二十五曰。我之教法则千载不动。又曰。过千岁后我教法灭。婆沙百八十三所载。全据杂含说。他诸经中大圣悬记而尽矣。盖正法住世之量。其言千载者。三藏定说耳。如大乘师所诵经。又有异说。度女人而减五百年。见中含二十八瞿昙弥经。善见毗婆沙详言之。圣教总言唯住千载二句出经说。有释下举一师之说。以圣教之说总言正法住时。释家别证教之二以释经意尔。诸注曰有两说者。大谬矣。是则总字不安。圣教字又不相蒙。法宝引大乘经论而辨异同胡遗小乘三藏而言他。又文陋之具已。
破执我品第九之一
以契经中至由二缘。见杂含八。已具随眠品。
苾刍当知至眼识故。杂含九曰。佛告比丘。眼因缘色眼识生。所以者何。若眼识生。一切眼色因缘故。按眼因缘色色字。当在眼字下文例为然。
诸因诸缘至无常性。已见根品。
梵志当知至依意故。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罗经曰。五根异生异境界。各各受自境界。眼根·耳·鼻·舌·身根。此五根异行异境界。各各受自境界。意为尽受境界。意为彼依。大拘絺罗对舍利子之语。梵志乃为沙门别号。
如六生喻至自境界。杂含四十三曰。如是六根种种境界。各各自求所乐境界。不乐余境界。又曰。此六种根种种行处种种境界。各各不求异根境界。六种众生之喻。又见增一三十二。六生所谓狗·鸟·毒蛇·野干·失收摩罗·猕猴。譬之六根。系之者。乃身念处以喻绳索。失收摩罗。增一作鳣鱼善见论十七曰鳄鱼也。普光解经喻云云。不知何据。臆度耳。
苾刍当知至达所知。杂含八曰。世尊告诸比丘。云何一切知法一切识法。比丘。眼是知法识法。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。若苦若乐不苦不乐。彼一切是知法识法。耳·鼻·舌·身·意亦复如是。
如人契经至思所造。杂含十三曰。当为汝说。有二法。何等为二。眼·色为二。如是广说。乃至非其境界故。所以者何。眼·色缘生眼识。三事和合。触俱生受·想·思。此四无色阴。此等法名为人。于斯等法。作人想众生那罗摩□阇摩那婆士其福伽罗耆婆禅头。又如是说。我眼见色。我耳闻声。我鼻嗅香。我舌尝味。我身觉触。我意识法。彼施设又如是言说。是尊者如是名。如是生。如是姓。如是食。如是受苦乐。如是长寿。如是久住。如是寿分齐。比丘。是则为想。是则为志。是则言说。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。思愿缘生。按士其士夫误。施设下又字。当在彼字上。思愿疑思想草误。论所载八行余文。都经文也。光·宝辈不知而妄为科判。其言曰。论主以经部义破故。揽三成曰三和合触。妄矣哉。卤莽灭裂亦甚矣。世尊安预为其有宗经量有诤。而当其鹿园说经时。已有斯立破者乎。要之诸注家皆坐不稽本经故耳。今详表出经全文。学者读本经。而始知注家之妄耳。
世尊恒敕依了义经。
又薄伽梵至十二处。重出。
彼部所诵至自体法。有宗所诵。见杂含十三。连有多经。皆言一切有。而不言自体法。余全同。盖具略殊。而其义一也。
频毗娑罗乃至广说。中今十一频鞞娑罗王迎佛经曰。愚痴凡夫不有所闻。见我是我而着于我。但无我无我所。空我空我所。法生则生。法灭则灭。皆由因缘合会生苦。若无因缘诸苦便灭。众生因缘会相连续则生诸法。法贤译频婆沙罗王经。此经同本。佛阿毗昙经又有此经。频毗婆罗旧曰频婆娑罗。或曰民弥娑罗。或萍比沙瓶砂。盖梵音赊促。而对译字。译者所执音各殊。而终归一律。修悉昙者。一唯传习吴汉音以视之。所以不通也。凡观一代译经。须晓一代之音韵。不尔不得通也。
有阿罗汉至揽诸蕴。见杂含四十五。都有四颂半。今所引初二颂。增一比丘尼品曰。观恶露不净分别缘起。所谓遮婆罗比丘尼是。世罗杂含曰尸罗。小本杂含曰石室。普光曰。此言小山。非也。势罗·世罗并译曰山。世品记曰。世罗此言山。邬波世罗此言小山。是自矛楯耳。
世尊于杂至不可得。见小本杂含十六。其为长行为异。按今论所载经文。多出杂含。而特标曰杂阿笈摩说者。盖杂含有大小二本。而此文没于大本。仅见于小本。故标经名以别。旧论曰少分阿含。最为审。是又予之所以称所谓别译杂阿含而为小本者也。婆柁梨经曰薄伽梨。他经曰跋迦利是也。按是必梵志姓人。或同名者故。以姓称之。经曰尊者。其苾刍者明矣。结法所谓五盖法。经具焉。普光解结字以为蟠结难。按古本作盘诘。盘诘字出韩愈记梦诗。蒋注反复也。明律有盘诘奸细条。又反复之义也。普光不知经所云结法为何物。而附字乃以为反复议论之义。其说虽巧乎。大失经意。臆度之言不可从矣。下文所云结自殊。
经说执我至能清净。
说一切法皆非我性。见杂含三十四。
非我计我至心见倒。见大集法门等诸经。已具上。
苾刍当知至取蕴起。重出
诸有已忆至取蕴起。杂含二曰。若沙门婆罗门。以宿命自识种种宿命。已识当识今识。皆于此五受阴。已识当识今识。我过去所经。如是色。如是受。如是想。如是行。如是识此经复说至是色等。前经是也。
若过去诸至众生忧。见杂含四十四·出曜十四如来品。
破执我品第九之二
吾今为汝至重担者。杂含三曰。世尊告诸比丘。我今当说重担·取担·舍担·担者谛听善思。当为汝说。云何重担。谓五受阴。何等为五。色受阴。受·想·行·识受阴。云何取担。当来有爱贪喜俱彼彼乐着。云何舍担。若当来有爱贪喜俱彼彼乐着。永断无余。已灭已吐。尽离欲灭没。云何担者。谓士夫。是士夫者。如是名。如是生。如是姓族。如是食。如是受苦乐。如是长寿。如是久住。如是寿命齐限。是名为重担·取担·舍担·担者。又见增一十七。
然经说爱名取担者。前经是也。
但随世俗乃至广说。同上。
诸有拨无至邪见摄。见本事经。
有一补特至在世间。增一三阿须伦品曰。若有一人。出现于世。多饶益人。安稳众生。愍世群萌。欲使天人获其福祐。云何为一人。所谓多萨阿竭阿罗诃三佛是。又见本事经一法品。
按三弥底部论曰。何故说有我。全。一人出世。多人得安乐生故。佛语诸比丘。一切功德人生在世间。多人得安乐故。若无人谁生功德。由是知所云一补特伽罗。乃指世尊。而增一文是也。旧论可并证已。诸注茫乎不知指何。故详言之。智度论第一又引此经曰。一人者。佛世尊也。
如胜义空至除法假。重出。
颇勒具那至能取者。杂含十五曰。世尊为谁取。佛告颇求那。我不说言有取者。我若说言有取者。汝应问言为谁取。汝应问言。何缘故有取。我应答言。爱缘故有取。
世尊何不至者即身。见杂含三十四。答婆蹉种出外道经是也。
昔有大德至身一异。见杂宝藏经八。那伽斯那对难陀王缘是也。那先比丘经三卷。盖失择人名。考其始末。与杂宝藏所载同。而逸是问答。王名弥兰。旧论曰旻邻陀。按那伽斯那。译曰龙军。其言那先。那伽羡那略耳。那伽译曰龙或象。那先经曰。天竺名象为那。贤愚因缘经有羡那者。慧觉曰。此言军。其父名昙摩羡。译曰法军。故知斯那羡那或单言羡。并译曰军。据那先经则译言象军亦可。
佛何不说命者都无。见杂含三十四。
如世尊告至堕断边。见杂含三十四。
此二轻重如经广说。杂含三十四详出断·常二见之过失。而示处中道说法所谓十二支缘起。轻重言。意取重。普光曰。执有过轻。执无过重。此二经广说之。亦唯芭耳。盖小乘所诵经。说二见之失最详。而未尝睹有轻重之别也。无他误解轻重字而为此说。果乎臆说。不可从矣。
观为见所至善业子。旧论曰。此中说偈。普光曰鸠摩逻多颂也。是或三藏相传之说。而考之旧论并据此论次颂言复说颂。则其言鸠摩逻多颂。恐非也。此品所载九颂。旧论皆曰此中说偈。
何缘不记世间常等。见杂含三十四。
如离系子至为定记。
以有外道至名重问。见杂含三十四郁低迦经。
佛记慈氏至得作佛。见中含十三说本经。智度论第一又引此经。曰中阿含本末经是也。
及记弟子至生某处。见杂含三十。他不遑举。世尊所以记其生处。见中含娑鸡帝三族姓子经。
谛故住故至恶见处。
彼经亦说至恶见处。
诸有情无至流生死。见杂含六本事经一法品。
今我于昔至为妙眼。见中含三七日经。
经三十教昙弥经。又说善在师缘是也。
梵苏泥怛罗。译曰妙目或妙眼。旧修涅多罗。译曰善眼。旧论曰善自。自字目误。按三弥底部论曰。佛说。我前世时。作转轮圣王。名曰善见。亦名大天。乃证今蕴即前蕴。而我不无焉。并见中含十四。大天□林经·大善见王经是也。
若执有我至解脱远。
经说诸识能了所缘。见中含五十八大拘絺罗经。附记。世尊尝所师事二仙者。盖雨众之徒也。宋求那跋陀罗译过去现在因果经曰。阿罗逻·伽兰告太子曰。众生之始始于冥初。从于冥初起于我慢。从于我慢生于痴心。从于痴心生于染爱。从于染爱。生于五微尘气。从于五微尘气生于五大。从于五大生于贪嗔等诸烦恼。其所言如此。则知雨众之徒者无疑。学者鲜能识之矣。故聊表出之。
经说六实物名沙门果。物字论本作句误。高丽藏并旧论作物是。
阿毗达磨俱舍论稽古卷下
皇和宝历癸未秋九月。美浓法幢世寿二十又四。书于高野山金刚峰寺金刚三昧遍照密院学舍。
明和六己丑年十一月吉辰。